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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1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关于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秋节”假期前暂停申购
    (定期定额申购除外)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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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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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1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1-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5版)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1月26日至2011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6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2006年1月26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6年4月25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办法按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执行;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1.5%,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管理年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本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为0.25%,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托管年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3)上述(一)基金费用第(3)-(8)项费用,除上款规定的费用外,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从当期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首次发行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自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规定列支;若本基金发行失败,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规定列支。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1)场内认购费率

    会员单位可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人场内认购的发售费率。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直接发售和代理发售时发生的开支,包括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场外认购费率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资金一旦交付,撤销申请不予接受。本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一元,按初始面值发售,投资人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本基金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认购费率不超过1.0%。

    2、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3、赎回费

    (1)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2)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0.5%。

    (3)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4、转换费

    本基金将在未来开放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份额的转换,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会同基金托管人制定基金的转换费收取水平并予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运作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因故与本基金有关的其他费用,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收取和使用。

    (四)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和督察长的相关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更新了与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相关的信息;

    5、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将业绩比较基准中“新华富时A200指数”更名为“富时中国A200指数”;

    6、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

    7、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近期发布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1年7月26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认购金额(M)认购费率
    M<50万1.0%
    50万≤M<500万0.8%
    500万≤M<1000万0.6%
    M≥10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50万1.5%
    50万≤M<500万1.2%
    500万≤M<1000万1.0%
    M≥10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持有期赎回费率
    1年以内0.5%
    1年以上(含)-2年0.25%
    2年以上(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