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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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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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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5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9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景建文先生委托胡英女士代为行使董事权利。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分别以传真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制组建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1、同意参与对杭州制氧机研究所进行整体改制,由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拟改制组建的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拥有的杭州制氧机研究所经评估、备案确认后的净资产以及现金共计3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

    3、在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组建完成后,同意公司终止与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杭州制氧机研究所《委托管理协议》。

    因蒋明先生、陈康远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存在关联关系,所以关联董事蒋明先生、陈康远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并对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一套43,000m3/h空分装置、一套26,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200T/D液化设备”变更为“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变更后的气体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额(万元)项目完工时间
    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69,00027,030.00第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于2011年12月31日投产供气;

    第二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510T/D液化设备于2012年10月底前投产供气。


    2、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通过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项目。

    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并对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5,400万元超募资金出资与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富阳市新登镇新登工业开发区浙江和鼎铜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5,40090
    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60010
    总计6,000100

    2、同意由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

    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贵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首贵特钢2×170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9,000万元超募资金出资在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首贵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和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9000100

    2、同意由贵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配首贵特钢2×17,000m3/h空分项目”。

    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贵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首贵特钢2×17,000m3/h空分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续贷的议案》,同意杭氧股份将对全资子公司—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续贷一年,期限为自2011年10月14日至2012年10月15日,该委托贷款续贷的利率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承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续贷的议案》,同意杭氧股份将对全资子公司——承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续贷一年,期限为自2011年10月17日至2012年10月18日,该委托贷款续贷的利率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同意批准《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的议案》,同意批准《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情况的议案》,同意批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整改计划的议案》,同意批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为公司授信银行的议案》,同意增加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为公司授信银行,授信额度2亿元,授信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同意景建文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意选举顾昶女士(顾昶同志简历附后)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管以及有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三分之一。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博大二氧化碳回收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吉林博大10万吨/年二氧化碳回收项目,该项目由杭氧股份与自然人卢银存和朱众娒共同投资组建并由杭氧股份控股的子公司——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来实施。(具体详见公司2011-37号公告),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0802212029200123259。该专户仅用于吉林博大10万吨/年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同意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街支行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广西金川2×35,0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6,885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广西金川2×35,000m3/h空分项目,该项目通过杭氧股份与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浙江新锐空分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并由杭氧股份控股的子公司——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来实施。(具体详见公司2011-37号公告),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107570029300153316。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35,000m3/h空分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同意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98,469,800.00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并对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的议案;

    3.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贵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首贵特钢2×17,0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

    4.关于增加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为公司授信银行的议案;

    5.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8日

    顾昶同志简历

    顾昶,女,汉族。籍贯江苏吴县,1970年10月出生,现年41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起一直在工行杭州市分行(现为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信贷部从事流动资金信贷工作。2000年3月调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融杭办”),先后在债权管理部、资产管理一部、经营管理部、资信评级业务部、业务三部(信托业务部)工作。2001年11月任资产管理一部业务一组副组长(主持工作),2003年2月任业务一组组长,2005年12月任经营管理部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2007年5月任资信评级业务部高级经理,2009年3月任业务三部(信托业务部)高级经理。2010年1月担任华融杭办党委委员,2010年5月至今任华融杭办总经理助理。2011年4月兼任华融杭办风险总监。

    顾昶同志无持有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没有受过证监会处罚、交易所惩戒情况。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5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9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3名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分别以传真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制组建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下方案:

    1、同意参与对杭州制氧机研究所进行整体改制,由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拟改制组建的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拥有的杭州制氧机研究所经评估、备案确认后的净资产以及现金共计3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

    3、在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组建完成后,同意公司终止与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杭州制氧机研究所《委托管理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并对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下方案:

    1、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一套43,000m3/h空分装置、一套26,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200T/D液化设备”变更为“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变更后的气体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额(万元)项目完工时间
    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69,00027,030.00第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于2011年12月31日投产供气;

    第二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510T/D液化设备于2012年10月底前投产供气。


    2、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通过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项目。

    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并对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5,400万元超募资金出资与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富阳市新登镇新登工业开发区浙江和鼎铜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5,40090
    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60010
    总计6,000100

    2、同意由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

    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贵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首贵特钢2×17,0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9,000万元超募资金出资在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首贵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和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9000100

    2、同意由贵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配首贵特钢2×17,000m3/h空分项目”。

    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贵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首贵特钢2×17,000m3/h空分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续贷的议案》,同意杭氧股份将对全资子公司——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续贷一年,期限为自2011年10月14日至2012年10月15日,该委托贷款续贷的利率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承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续贷的议案》,同意杭氧股份将对全资子公司——承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续贷一年,期限为自2011年10月17日至2012年10月18日,该委托贷款续贷的利率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同意批准《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的议案》,同意批准《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情况的议案》,同意批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整改计划的议案》,同意批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为公司授信银行的议案》,同意增加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为公司授信银行,授信额度2亿元,授信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同意景建文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意选举顾昶女士(顾昶同志简历附后)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管以及有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三分之一。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博大二氧化碳回收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吉林博大10万吨/年二氧化碳回收项目,该项目由杭氧股份与自然人卢银存和朱众娒共同投资组建并由杭氧股份控股的子公司——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来实施。(具体详见公司2011-37号公告),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0802212029200123259。该专户仅用于吉林博大10万吨/年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同意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街支行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广西金川2×350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6,885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广西金川2×35000m3/h空分项目,该项目通过杭氧股份与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浙江新锐空分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并由杭氧股份控股的子公司——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来实施。(具体详见公司2011-37号公告),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107570029300153316。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35,000m3/h空分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同意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98,469,800.00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9月28日

    顾昶同志简历

    顾昶,女,汉族。籍贯江苏吴县,1970年10月出生,现年41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起一直在工行杭州市分行(现为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信贷部从事流动资金信贷工作。2000年3月调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融杭办”),先后在债权管理部、资产管理一部、经营管理部、资信评级业务部、业务三部(信托业务部)工作。2001年11月任资产管理一部业务一组副组长(主持工作),2003年2月任业务一组组长,2005年12月任经营管理部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2007年5月任资信评级业务部高级经理,2009年3月任业务三部(信托业务部)高级经理。2010年1月担任华融杭办党委委员,2010年5月至今任华融杭办总经理助理。2011年4月兼任华融杭办风险总监。

    顾昶同志无持有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没有受过证监会处罚、交易所惩戒情况。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59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内容: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集团”)共同出资改制组建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关联方回避事宜:鉴于杭氧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并进行表决时,均回避了表决;

    3、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集团”)拟对杭氧集团下属国有全资企业——杭州制氧机研究所(以下简称:杭氧研究所)进行整体改制,由杭氧股份和杭氧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杭氧股份以货币方式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杭氧集团将拥有的杭氧制氧机研究所经评估、备案确认后的净资产以及现金共3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鉴于杭氧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需要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公司召开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蒋明、陈康远二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联方介绍

    1、杭氧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9月,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为:330191143085793,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88号,法定代表人:蒋明。主要从事实业投资、自有资产租赁业务。杭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是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截至2010年12月31日,杭氧集团总资产为7,084,445,373.26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597,167,221.54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487,278,151.72元人民币;2010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3,047,125,018.37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17,858,180.31元人民币(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关联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成立于1985年12月,注册资本为193万元。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是杭氧集团的国有全资企业,也是我国空分行业唯一的一家行业研究所,主要从事空气分离,气体分离液化设备研究及新产品研制、检定测试、行业情报及标准制订等,是为我国空分行业服务的研究机构。目前杭州制氧机研究所委托杭氧股份管理,为杭氧股份关联方。

    四、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空分设备技术研究和开发,追踪并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同时依托杭氧股份在空分设备上的优势以及拓展气体市场等有利平台,提升杭氧股份的综合竞争力,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实施企业改制。

    1、改制范围及形式

    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无分支机构,无对外投资,本次改制采用整体改制方式,组建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

    2、出资情况

    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杭氧集团以其拥有的杭州制氧机研究所经评估、备案确认后的净资产以及现金共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杭氧股份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

    投资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3001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70090%
    合 计3,000100%

    3、经营范围

    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以成套空分设备及核心配套关键部机研究为主,兼顾与成套空分设备相关的领域研究,石化行业用的乙烯、液氮洗冷箱、天然气液化,膨胀机研究,低温泵阀研究,压缩机研究,新的气体应用领域研究,空分设备及相关成套装置检测,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咨询等服务。(具体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范围为准)

    4、法人治理结构

    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按《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名,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设监事一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5、委托关系

    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在工商局注册登记后,解除杭氧集团与杭氧股份签订的《杭氧研究所委托管理协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

    1、加强空分设备技术研究和开发,追踪世界先进水平。杭氧研究所主要从事空分设备研究及新产品开发,通过改制,择优选择实力雄厚的空分行业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和空分专业人才的培养,赶超世界先进水平。为此,杭氧集团与杭氧股份将利用杭氧研究所这块平台,共同改制组建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

    2、杭氧股份除了保持在空分设备上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外,还将拓展气体包括稀有气体和混合气体的应用市场,而杭氧研究所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可以做好气体产品研究开拓工作,使其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3、以成套空分设备研究为主,兼顾相关领域的研究,如石化行业用的乙烯、液氮洗冷箱、天然气液化,膨胀机研究,低温泵阀研究等,并开展技术咨询等服务。

    4、有利于建立和健全实验装置和试验台位的建设,加强基础研究,为追踪世界空分技术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验数据,缩短与国际先进空分技术的差距,提升综合竞争力。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实现稳步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材料,经讨论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改制组建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参与对杭州制氧机研究所进行的整体改制,由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拟改制组建的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拥有的杭州制氧机研究所经评估、备案确认后的净资产以及现金共计3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

    该项关联交易涉及共同投资,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杭州制氧机研究所的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都经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操作,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对改制组建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6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并对

    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概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已重新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719,800.00元。

    由本公司子公司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气体公司”)负责实施的“吉林杭氧新建2×25,000m3/h制氧机组及配套项目”(以下简称“吉林气体项目”)、本公司子公司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填料公司”)负责实施的“提高大型空分设备填料配套能力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填料项目”)及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气体公司”)负责实施的“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空分工程”(以下简称“河南气体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经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拟将原计划用于吉林气体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共15,000万元,原计划用于填料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共5,930万元,以及河南气体项目前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剩余的100万元募集资金,合计21,03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资“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有制氧装置、新建一套43,000m3/h空分装置、一套26,000m3/h空分装置和一套200吨/天液化设备”项目(以下简称“衢州气体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杭氧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原计划用于“吉林杭氧新建2×25,000m3/h制氧机组及配套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共15,000万元,原计划用于“提高大型空分设备填料配套能力技术改造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共5,930万元,以及“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空分工程”项目前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剩余的100万元募集资金,合计21,03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资以下气体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额(万元)项目完工时间
    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一套43,000m3/h空分装置、一套26,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200T/D液化设备。54,711.8021,030.0043,000m3/h空分装置于2011年12月31日投产供气;

    26,000m3/h空分装置及200T/D液化设备于2012年10月前投产供气


    经杭氧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上述募集资金21,03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并通过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一套43,000m3/h空分装置、一套26,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200T/D液化设备”项目。

    资金筹措:上述项目总投资中,杭氧股份利用募集资金投资21,030万元,其余33,681.80万元由衢州气体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行筹措。(上述项目的具体内容参见杭氧股份2011-26号公告。)

    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2530万元,衢州杭氧已于2011年五月底完成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近期,园区内另一家企业——浙江曙扬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达成了供气协议,衢州曙扬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己二酸的企业,该企业长期致力于该行业的创新,自主研发了己二酸的直接氧化法制取工艺。该工艺制取效率大大高于传统工艺,成本相对低廉,且污染较小。目前,该工艺已经通过中试,准备大规模的应用与生产。该公司计划分为三期投资,一期计划投资一条生产线,年产1万吨己二酸,氧气消耗量为3,000-5,000m3/h,计划2011年年底建成。二期计划投资三条生产线,氧气消耗量为12,000-15,000m3/h,计划2012年底建成。三期为远景规划,计划新上三条生产线,项目将于2013年建成,届时,将形成年产10万吨的己二酸产能。

    由于增加了新的气体用户,为满足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及园区内其他新的气体用户的气体需求,公司拟将原“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一套43,000m3/h空分装置、一套26,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200T/D液化设备”项目变更为“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

    四、变更后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0年6月17日,本公司出资设立了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气体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2,530万元。2011年4月12日,本公司与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元立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衢州气体公司收购衢州元立公司原有的制氧装置,并新建一套43,000m3/h空分装置、一套26,000m3/h空分装置和一套200吨/天的液化设备,新建的43,000m3/h空分装置投入运营后,原有制氧装置将予以拆除。

    由于浙江曙扬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达成了供气协议,为了同时满足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及浙江曙扬化工有限公司对气体的需求,公司拟将原“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一套43,000m3/h空分装置、一套26,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200T/D液化设备”项目变更为“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

    (二)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主要投资内容为收购衢州元立公司原有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项目的总投资预计为69,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名称投资额(万元)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设备购置费48,58070.41
    安装工程费5,0007.25
    建筑工程费3,6005.22
    其他建设费5,1607.48
    贷款利息3,1604.58
    流动资金2,0002.9
    预备费1,5002.17
    总计69,000100

    (三)资金筹措

    该项目总投资69,000万元中,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度为21,030万元,本次变更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后公司拟再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对衢州气体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衢州气体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8,530万元,项目所需其余资金由衢州气体公司通过银行融资方式自行筹措。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据测算,该项目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达56,821万元,年均净利润6,685.3万元,如有不可预测因素导致该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则利润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五)项目实施计划

    公司计划该项目第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于2011年12月31日投产供气;第二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510T/D液化设备于2012年10月底前投产供气。

    五、募集资金的变更和增加使用方案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募投项目为原衢州气体项目,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1,030万元。本次变更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后公司拟再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对衢州气体公司进行增加投资,增资后衢州气体公司注册资本为28530万元。上述变更和增加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气体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额(万元)项目完工时间
    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69,00027,030.00第一套40,000m3/h空分装置于2011年12月31日投产供气;

    第二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510T/D液化设备于2012年10月底前投产供气


    上述项目在变更、增加募集资金额度后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27,030万元,超出变更用途募集资金部分,公司将使用银行借款进行投资。

    六、其他相关事项

    若上述项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成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由于负责实施项目的衢州气体公司已经与专户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故无需再本次变更后重新签订协议。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于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2011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将原计划用于‘吉林杭氧新建2×25,000m3/h制氧机组及配套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共15,000万元,原计划用于‘提高大型空分设备填料配套能力技术改造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共5,930万元,以及‘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空分工程’项目前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剩余的100万元募集资金,合计21,03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资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一套43,000m3/h空分装置、一套26,000m3/h空分装置和一套200TPD液化设备”项目。近期,公司与该园区一家浙江曙扬化工有限公司跟公司达成了供气协议,因为新增气体用户,原计划投资项目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所以公司经三届三十四董事会决议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并对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在原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21,030万元基础上,公司再利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对衢州气体公司增资,主要用于收购衢州元立公司原有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项目。此次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气体业务的发展速度,公司拟将原计划用于对衢州气体投资项目的投资,由原来“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一套43,000m3/h空分装置、一套26,000m3/h空分装置和一套200TPD液化设备”,变更为主要用于“收购衢州元立公司原有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项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主要原因为:近期,园区内另一家企业——浙江曙扬化工有限公司跟公司达成了供气协议,衢州曙扬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己二酸的企业,该企业长期致力于该行业的创新,自主研发了己二酸的直接氧化法制取工艺。该工艺制取效率大大高于传统工艺,成本相对低廉,且污染较小。目前,该工艺已经通过中试,准备大规模的应用与生产。该公司计划分为三期投资,一期计划投资一条生产线,年产1万吨己二酸,氧气消耗量为3,000-5,000m3/h,计划2011年年底建成。二期计划投资三条生产线,氧气消耗量为12,000-15,000m3/h,计划2012年底建成。三期为远景规划,计划新上三条生产线,项目将于2013年建成,届时,将形成年产10万吨的己二酸产能。

    由于增加了新的气体用户,为满足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及园区内其他新的气体用户的气体需求,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八、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6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已重新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719,800.00元。

    依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额为78,14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募金额为45,831.98万元。

    (二)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2010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2010年10月12日至2011年3月15日,公司已于2011年3月15日归还了上述资金。

    2010年12月31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浙江恒逸“氮气供应”和“二氧化碳尾气回收”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于“浙江恒逸集团己内酰胺有限公司‘氮气’和‘二氧化碳尾气回收’供气项目”(以下简称“萧山气体项目”),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投资于“湖南普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500m3/h制氧供气项目”(以下简称“普照气体项目”)。

    2011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2011年6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120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博大二氧化碳回收项目的议案》、《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广西金川2×35,0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投资于吉林经开气体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投资于吉林博大气体项目,使用超募资金6,885万元投资于广西金川气体项目。

    综上,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合计使用了25,585万元, 尚未确定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为20,246.98万元。

    二、拟投资成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

    (一)项目的基本概况

    杭州富春江冶炼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是浙江省最早的铜冶炼企业,同时也是苏、浙、沪地区唯一的集矿铜粗炼、电解精炼于一体的铜冶炼企业,是杭州市、富阳市骨干企业和纳税大户。杭州富春江冶炼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和积极响应“国家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决定投资30亿元实施异地搬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在新厂区建设一座生产规模为阴极铜27万吨/年(其中矿铜10万吨/年)的铜冶炼装置及配套设施,并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和鼎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鼎铜业)负责此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经洽谈,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与和鼎铜业签订《工业用氧气购销合同》。根据和鼎铜业的一期用氧需求量和招标要求,拟定一期项目配置一套17,500m3/h等级的空分设备(配置氩系统),设备除供应和鼎铜业氧气和部分氮气外,剩余部分以液体形式外销。杭氧股份将与杭州贝斯特共同出资组建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并由富阳杭氧来实施对和鼎铜业一期的供气。

    富阳杭氧的注册资本拟为6,000万元,其中杭氧股份出资5,400万元,占注册资本90%,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投资各方对富阳杭氧的投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本公司5,40090超募资金
    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60010自有现金
    合计6,000100 

    (二)投资合作方介绍

    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富阳市鹿山街道谢家溪

    注册资本: 15,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於宪法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氧气、液氧、医用氧、氮气、液氮、氩气、二氧化碳制造;天然气、氮、氩、二氧化碳、乙炔、丙烷、氢、氦、一氧化二碳、氧的批发、零售。钢质无缝气瓶检测。

    (三)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拟与杭州贝斯特共同出资组建的富阳杭氧,注册资本拟为6,000万元,其中:杭氧股份出资5,400万元,占注册资本90%,为提高上市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以超募资金5,400万元出资.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富阳杭氧成立后,公司将在浙江省杭州富阳市新登镇新登工业开发区和鼎铜业厂区内,共同投资建设一套17,500m3/h等级的空分装置。

    三、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本项目主要投资内容为新建1套17,500m3/h空分装置,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6,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类别金额(万元) 备注
    设备费用12,100 
    工程费用2,120 
    环保、劳动安全卫生100 
    装置开车费150 
    项目管理费180包括采购管理费用等
    工程设计费160 
    融资利息705资本化利息
    培训费30 
    开办费50 
    不可预见费4052%
    项目建设投资总计16,000 

    2、项目资金筹措

    该项目总投资中,公司拟利用超募资金投资5,400万元,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其余10,000万元由富阳杭氧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行筹措。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依据公司与和鼎铜业签订的《工业用氧气购销合同》,该项目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8,037万元,年净利润1,027万元,如有不可预测因素导致该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则利润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4、项目实施计划

    依据公司与和鼎铜业签订的《工业用氧气购销合同》,该项目应于2012年7月15日投产供气。

    四、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方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202,469,800.00元中的54,000,000.00元投资用于成立富阳杭氧,并由富阳杭氧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

    五、其他相关事项

    若上述项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成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届时,负责实施项目的气体公司需与专户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5,4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于工业气体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公司本次拟定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工业气体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公司的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合规性要求。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的议案》,同意杭氧股份使用5,4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成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并实施建设富阳杭氧一套17,500m3/h的空分设备项目。

    3、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公司以超募资金5,400万元投资设立富阳杭氧公司系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以及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市场份额以及投资回报率。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原因,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富阳杭氧气体项目投资。

    七、此次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并成立子公司实施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2011年9月28日杭氧第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的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还需要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3.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62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贵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首贵特钢2×17,000m3/h的空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已重新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719,800.00元。

    依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额为78,14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募金额为45,831.98万元。(下转B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