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9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银华消费分级股票 | |
场内基金简称 | 银华消费 | |
基金主代码 | 161818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9月28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银华瑞吉 | 银华瑞祥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50047 | 150048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1】1205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1年9月5日 至 2011年9月22日 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1年9月28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3,913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08,574,296.68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 131,117.36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508,574,296.68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31,117.36 | |
合计 | 508,705,414.04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20,000,80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3.93%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9月22日通过代销机构运用固有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支付认购费人民币1,000.00元,净认购款及认购款项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基金份额20,000,800.00份。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108,755.97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2%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1年9月28日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为95,127,023.0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银华消费份额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本基金银华瑞吉份额和银华瑞祥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3个工作日前,将《上市交易公告书》刊登在指定媒体上。本基金的银华消费份额与银华瑞吉份额、银华瑞祥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业务自银华瑞吉份额、银华瑞祥份额上市交易后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份额配对转换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银华瑞吉份额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4%”。截至2011年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3.50%,因此本基金银华瑞吉份额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即2011年度,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7.50%。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