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漳州旗滨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漳州置业,现已更名为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下称交行株洲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漳州置业、俞其兵为本公司与交行株洲分行自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期间签订的最高额1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有关表决,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1年10月18日,公司与交行株洲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期限12个月,漳州置业、俞其兵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漳州置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俞其兵为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漳州置业持有本公司33,6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37%,为公司控股股东。漳州置业成立于2009年2月25日,注册地为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俞其兵;注册资本3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一级整理;实业投资;商业贸易;物业服务与租赁;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1年10月,漳州置业更名为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详见2011年10月19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更名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1-015)。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漳州置业总资产354,075.37万元,净资产88,322.89万元。(以上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已经中审国际审计)
俞其兵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6,100万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24.10%,通过漳州置业间接控制本公司50.3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漳州置业与俞其兵分别与交行株洲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漳州置业、俞其兵为本公司与交行株洲分行自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期间签订的最高额1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011年10月18日,公司与交行株洲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期限12个月,漳州置业、俞其兵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借款等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关联担保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上述关联担保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独立董事认为, 该等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 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相关董事亦进行了回避表决,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股东大会表决上述关联担保议案时,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为关联方为本公司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3,9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漳州玻璃提供的担保。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漳州玻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3,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76,9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对漳州玻璃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无
一、担保概述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漳州玻璃累计不超过12.3亿元的贷款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滚动使用。2011年10月24日,漳州玻璃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下称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及公司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金额内,本次公司为漳州玻璃3,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情况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2011年10月19日,公司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编号为“公高保字第2011年厦0374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漳州玻璃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2011年厦0369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担保,公司在10,000万元的最高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1年10月24日,漳州玻璃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12个月,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漳州玻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法定代表人俞其兵,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玻璃及制品和其他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相关原辅材料。
截至2011年9月30日,漳州玻璃资产总额313,787万元,负债总额159,625万元,净资产154,162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公司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漳州玻璃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11年10月24日至2012年10月24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综合授信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综合授信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6,9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漳州玻璃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21%。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漳州玻璃201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综合授信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