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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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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相关问题说明的公告
    201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天方药业 证券代码:600253 编号:临2011—017号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相关问题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0月11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一号),对部分企业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缴纳税款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提出了批评,其中涉及“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9.35亿元”等事项。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立即责成公司相关单位和部门针对财政部公告事项进行认真落实核查,现说明如下:

      一、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来公司检查情况

      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于2010年6月7日至6月28日对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中药”)、河南天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科技”)和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医药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结果,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限期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二、财政部公告及附件中公司涉及事项的发生、处罚及整改情况

      1、“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9.35亿元”。

      关于9.35亿元违规融资问题,现做说明如下:由于公司供应客户、品种及合同数量较多,财务人员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为简化手续,存在合并合同、集中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票据转付现象。9.35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中,1.25亿元用于转付购买原材料;8.1亿元贴现,其中支付水、电、汽等能源支出1.57亿元,购买生产所需淀粉、豆油农副产品及其他原材料等6.53亿元。公司将承兑汇票贴现的主要原因是水、电、汽等能源支出需支付现金,农副产品等原材料用现金购买价格低,可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专员办针对此事项,要求公司限期改正,并避免以后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通过专员办检查,公司认识到在银行承兑汇票办理和使用上确实存在问题,并已按专员办的要求进行了规范,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调整。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去处理相关业务,保证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将公司资金255万元存入员工个人账户”。

      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方中药发生的“公款私存”问题,有其历史原因。由于天方中药原股东债务纠纷导致银行账户屡被查封,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经天方中药领导研究,临时将天方中药回款以个人存折的方式存放,在实际支付时,只能以现金形式支付,这既不属于“小金库”性质问题,也未使企业资产遭受损失。专员办认为这种做法违规,做出了“罚款3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处罚决定,天方中药及时缴纳了3万元的罚款,并对原天方中药财务负责人进行了处理。目前,原天方中药诉讼问题已得到解决,不存在公款私存问题。

      3、“以假发票列支费用79万元”。

      以假发票列支费用的主要原因:会计部门在实际处理当中,对发票真实性进行逐一核实的难度较大,因而造成部分假发票入账,但此类事项发生额所占公司费用总额的比例较小。专员办针对此事项,要求公司调增当年纳税所得额,但因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涉及补税。公司财务部门已经加强对票据审核的力度,尽力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4、“在无发票的情况下,列支销售服务费2978万元”。

      发生此类事项的主要原因:公司对销售人员实行的是按业务量提成的“大包干”政策,其中涵盖销售人员的所有费用,因而出现在无发票的情况下,列支销售服务费的情况。专员办针对此事项,要求公司认真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认真研究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销售费用核算的通知》(天方药业[2010]158号),自2011年元月1日起,销售费用列支必须有正规发票。

      5、“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外单位票据贴息787万元”。

      发生上述事项的主要原因:由于公司开具的8.1亿元承兑汇票进行贴现,由此产生票据贴息787万元。专员办针对此事项,要求公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但因公司调增纳税所得额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故不涉及补税。公司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去处理相关业务,保证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6、“少缴各项税款131万元”。

      关于少缴税款的说明如下:对涉及补缴税款的省医药公司,由于专员办对省医药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取得的票据存在质疑,该公司已根据专员办的要求将应补缴的63万元税款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补缴。关于公司发放销售人员工资未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由于公司对销售人员实行的是按业务量提成的“大包干”政策,其中涵盖销售人员的所有费用,但专员办认为无法分清工资和其他费用,要求公司补缴部分个人所得税53.4万元,公司也已向当地税务机关补缴,并从销售人员工资中扣除,并对原销售办法进行了调整。天方科技因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补缴15.1万元企业所得税,因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免于缴纳。

      三、上述事项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财政部公告中提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说明如下:

      1、关于涉税问题。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方科技因不涉及补缴企业所得税,不影响天方科技2009年损益,不影响公司2009年合并利润;公司应补缴个人所得税534,214.38元,个人所得税应由职工个人承担,不影响公司2009年利润;公司下属子公司省医药公司应补缴所得税630,295.28元,影响省医药公司2009年净利润-630,295.28元,影响公司2009年合并利润-378,177.17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85,264.67元的3.6%,不属于重要会计调整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不需调整2009年当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基础工作存在问题、其他问题。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中列示“会计基础工作存在问题”、“其他问题”涉及的事项不影响企业合并财务报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检查,公司认识到在财务基础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不规范、不完善之处,对会计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财务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全面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一、通过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二、通过积极培训财会人员,深入理解领会相关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要求,提高风险意识;三、通过选派高素质财务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公司保证在今后的会计工作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财经法规,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加强内部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说明

      此次事件不影响公司2011年度业绩,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5.10%,预计全年净利润将保持增长趋势。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