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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通报6起案件 史上最大“抢帽子”交易浮出水面
    201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周翀

      证监会通报6起案件

      史上最大“抢帽子”交易浮出水面

      ⊙记者 马婧妤 周翀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向媒体通报了6起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包括一起迄今查处规模最大、有组织有预谋的“抢帽子”操纵案件,该案涉及552只股票,累计交易金额高达571.76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

      上述6起案件包括广东中恒信公司、薛书荣、郑宏中等机构和个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余凯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殷保华、刘锐等5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美锦集团姚四俊等人内幕交易案,江苏三友信息披露违法案,以及联合置地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案等。

      其中,广东中恒信公司、薛书荣、郑宏中等机构和个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为迄今规模最大、所涉个股最多、有组织有预谋的“抢帽子”操纵案件。

      据查,该案当事人薛书荣、郑宏中、杨晓鸿、黎睿咨等人以70个自然人名义开立账户,动用超过20亿资金预先买入选定的股票。后私下联络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的30名证券分析师,录制推荐其所买股票的荐股节目,并购买电视台证券栏目时段进行播放。吸引投资者入市后,随即在节目播出当日或次日卖出股票获利。郑宏中等人通过上述方式交易股票552只,累计交易金额571.76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

      证监会认定,其以“抢帽子”方式操纵股价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于2010年3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目前该案还在刑事侦查过程中。

      在另一起影响重大的操纵市场案件中,当事人余凯为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从业人员。2009年5月至12月,余凯等人撰写84篇荐股文章并通过财经网站发布,同期其利用所控制的账户在荐股文章发布前买入所荐股票,并在文章发布后迅速卖出,累计交易金额达41.7亿元,获利3959万余元。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余凯等人利用同种方式进行53次交易,交易金额10.63亿元,非法获利1466万元。

      证监会认定余凯等人行为涉嫌构成《刑法》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10年4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1年6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