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具有警示意义(上接封一)
29公司IPO被否真相揭开
“病因”具有警示意义
(上接封一)榆林正泰有19名职工为公司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73%的股份,其中闫志远、韩增秀、周润合3人合计持有榆林正泰34.97%的股权;景强、马志东、周润合3人分别担任榆林正泰的监事、副总经理和董事。发审委认为,公司与榆林正泰职工存在利害关系,在独立性方面存在缺陷。
对于湖北民爆龙头凯龙化工,反馈文件称,湖北省内炸药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合资成立湖北联兴公司对省内工业炸药的供销进行管制。凯龙化工作为湖北第一大炸药生产企业,也是湖北联兴持股13%的第一大股东。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及比重较大,2008年、2009年、2010年发行人37%、45%、43%的销售收入通过湖北联兴实现,难以判断此种模式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河南蓝天燃气、佛山燃气皆因关联交易密集,独立性遭受怀疑。其中,蓝天燃气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的关联销售分别为60387.72万元、26419.60万元、32326.18万元和25535.16万元,占各期营收比例分别为64.87%、30.37%、28.35%和33.35%。佛山燃气在报告期内对关联公司福能发电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921.17万元、5960.17万元及44293.83万元,分别占销售总额的4.46%、6.47%及23.16%;同时,公司向福能发电销售天然气的毛利率分别为-0.01%、5.37%和3.73%,远低于公司同期天然气销售毛利率26.54%、32.92%和22.24%。据披露,佛山燃气与福能发电的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现场聆讯表现不佳“失分”
查看以往IPO被否案例,经营模式、行业经营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大客户或税收依赖,关联交易过密、资产完整性等,是拟IPO公司未能过会的主要原因。而本次披露的被否案例中,有多个因招股书披露不充分或发审会现场表现不佳而影响IPO结果的案例。
比如,蔚林化工报告期内对前两大客户日本大内和明成商会销售较为集中,该两大客户是其控股子公司蔚林大内的日方股东。公司向该两大客户销售的产品由蔚林大内生产并销售,而产品的生产技术由日方股东提供,向日系企业和日本市场的销售需通过日方股东并使用日方股东商标,蔚林大内合资期限至2015年9月届满,公司存在对日本大内和明成商会的依赖。同时,前述产品的毛利率从2009年开始大幅下降且均低于同类别产品的毛利率。发审委指出,公司申报材料和现场聆讯未就上述事项作出充分、合理解释,无法判断对公司独立性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较为罕见的疏漏是,京客隆在申报材料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在现场聆讯中也未就上述事项作出合理解释,保荐机构未就上述事项按照有关要求予以核查。发审委表示,无法判断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及其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青岛亨达的反馈文件称,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司和保荐代表人的现场陈述,公司的内控制度存在缺陷或者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另如,利民化工在申报材料中,就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披露了若干销售意向,但未进一步披露其合同主体、价格和法律效力等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发审委称无法判断销售意向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