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1-01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16日收到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并于2011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刊登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1-007)
近日,公司与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映秀至汶川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含通信管道预埋)施工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期间,工期十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实施期间不调价,但项目所在地材料价已落实,风险系数小。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业主名称: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政国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公路建设经营管理及相关业务咨询
注册地: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2楼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无交易,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该项目业主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特许经营企业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负责区域性公路建设经营管理和相关业务咨询,代表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对都汶高速公路、映汶高速公路进行行业管理和行使业主权,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项目建设资金源于交通运输部补助、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及银行贷款。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价格:壹亿柒仟壹佰捌拾柒万陆仟壹佰壹拾柒元;
2、结算方式:本合同工程按月计量,按月支付。并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42天后实现全部支付;
3、协议签署时间:2011年12月8日;
4、协议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5、协议生效时间:2011年12月8日(即日生效);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0个月 ;
7、违约责任:课以不超过履约保证金10%的违约金并按川交(2006)79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次中标总金额为171,876,117.00 元,约占公司201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6%,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2012 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业主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