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89 股票简称:鲁抗医药 编号:2012—001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月5日上午9:00在公司经营大楼804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高祥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采用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终止中期票据发行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借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利率,属于关联方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鉴于目前本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利率水平相对较高,且本次向关联方的借款已较大程度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终止本公司2011年5月2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票据发行工作。(详见《关于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并终止本公司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参会有效表决票数12票,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一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789 股票简称:鲁抗医药 编号:2012—002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并终止本公司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向关联方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鲁控股”)借款人民币三亿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及重点项目建设。
●借款期限:五年。借款利率:6.13%(含相关费用)。
●该笔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本公司对该笔借款亦无相应抵押或担保,属于关联方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本公司已就该事项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并获得同意。
一、借款情况概述
1、华鲁控股于2011年12月29日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其中3亿元拟提供给本公司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重点项目建设。
2、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华鲁控股签订了《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协议》,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为5年,到期日为2016年12月30日。
3、本公司使用上述资金费率为5.83%(实际发行利率),在使用期限内固定不变,且按年支付使用费,每年12月以华鲁控股书面通知时间为支付日。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每年承销费率为0.3%。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鲁控股是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资本8亿元,法定代表人程广辉。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化肥、石化产业投资,其他非国家(或地方)禁止性行业的产业投资,资产管理。截至2010年底,华鲁控股总资产为人民币167.68亿元,净资产人民币88.15亿元,2010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5.22亿元,净利润6.07亿元。是本公司国家股股权的受托管理人。
三、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借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利率,属于关联方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发行中期票据
鉴于目前本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利率水平相对较高,且本次向关联方的借款已较大程度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终止本公司2011年5月2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票据发行工作。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本公司与华鲁控股签订的《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协议》;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