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2—001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魏光林、李文海、庞庆平、王武杰、赵文强、许明圣、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等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各项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经公司董事长魏光林先生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张浩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浩义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见附件二。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经公司董事长魏光林先生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常永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常永斌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一。
三、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至2012年12月19日,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魏光林先生在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20日
附件一:
张浩义先生简历如下:
张浩义,男,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厦门大学会计学本科,西安交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90年-1995年任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1995年-2004年任中国北方工业厦门公司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2004年-2009年任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5年起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起兼任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平高电气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平高东芝董事。
常永斌先生简历如下:
常永斌,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郑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4年毕业于同济大学,1994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平顶山高压开关厂设计处设计员;1997年元月至2000年3月任公司技术中心设计员;2000年3月至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工作,2005年起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起历任证券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
附件二: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和了解受聘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业绩、从业资质等情况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浩义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张浩义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中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张浩义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张浩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
201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