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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2-4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08年12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8月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申请。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公示广东省2011年第二批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1]1437号)和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系统中查询得知,公司已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44001092 ,发证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资格有效期为三年(2011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3日)。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为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2011年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将按15%税率汇算清缴。

      公司已在2012年1月20日第2号公告《2011年年度业绩预告》的其他相关说明中披露“如公司能在年报公告前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150-5,250万元”,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