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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1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雨田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9日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开发大道388号公司南洋厅

      5、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持有公司股份总计 88,3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000,000股的65.90%,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2、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颜华荣、孙建辉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8,301,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8,301,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8,301,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8,301,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8,301,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同意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4,00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6,800,000.00元;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4,000,000股为基数,拟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34,000,000股增加为201,000,000股,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母公司)由415,285,918.70元减少为348,285,918.70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301,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7、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8,301,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颜华荣、孙建辉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