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宋薇萍
全国工商联今年共提出29个团体提案,其中有多项关于国内企业“走出去”的建议,《关于改进并购监管、促进并购发展的建议》就是其中之一。
全国工商联在提案中指出,国务院在2010 年8 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通过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效果。但是过度的监管、贫乏的支付工具和一些法律条文还是限制了并购交易。
在提案中,全国工商联指出,我国能否克服金融和欧债危机影响,通过并购加快产业转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本土产业的全球竞争力,关键取决于能否将《意见》既定的各项目标,嵌入各项并购监管规制和监管工作中,并根据全球和本土发展变化,优化有利于促进并购发展的法律、监管程序和措施,构筑国企、民企、外企公平有序竞争的环境,保护并购参与者在境内外的合法权益。
为此,全国工商联提出了五点建议:首先,建立跨部委的并购咨询委员会,出台《意见》实施细则。根据《意见》确立的原则,成立并购咨询委员会,适当吸收并购行业组织和市场专家参加该委员会并抓紧制定和落实《意见》实施细则。
第二,丰富并购融资渠道和工具。调整现有并购贷款限制、允许为并购公开和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券、放开债股互转限制并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类持牌和非持牌金融机构和行业组织,组建主导和参与并购的基金。
第三,取消或大幅简化行政性并购审批,提高经济安全审查标准和程序的透明度,改进反垄断监管。
第四,尽快制定促进海外并购投资保护制度。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及行业组织的作用,为企业参与全球并购投资创造安全的环境,增强计划赴海外并购企业的信心。
最后,全国工商联在此团队提案中建议,完善并购交易外部治理规则,防范海外和国企并购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