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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耿亮:拟上半年推出高收益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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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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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版:两会特别报道
    编者按
    耿亮:拟上半年推出高收益债
    多位政协委员在提案中呼吁:重开国债期货市场
    侯外林: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税收政策
    吴焰:
    多管齐下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李剑阁:新股发行节奏应交给市场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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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亮:拟上半年推出高收益债
    2012-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衡道庆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耿亮4日表示,上交所拟在今年上半年推出高收益债券,为创新型高科技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平台。

      在谈及高收益债发行准备工作时,耿亮强调,上交所将重点考虑投资者管理、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高收益债审批等三个问题。

      针对高收益债的投资者管理问题,耿亮指出,高收益债券也是高风险债券,上交所将对高收益债投资者资格做出限定,即要求高收益债投资者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同时,为应对高收益债可能发生的风险,上交所将建立偿债基金,资金将部分来源于发债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谈及高收益债审批问题时,耿亮表示,根据创新型高科技小微企业的特性,其发行的高收益债将实行备案制,不再由监管部门进行审批。

      耿亮指出,在日前发布的政协工作报告和之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均有涉及金融工作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相关内容,上交所长期以来一直将建设蓝筹股市场作为发展方向,而如何为小微企业服务,则是摆在上交所面前的新课题。高收益债的推出,将为高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一个全新的融资平台。

      耿亮曾在近日上交所召开的理事会会议上提出,2012年上交所工作总体思路是稳中求进、创新发展。今年重点工作是在保障上交所全年各项工作安全稳定运行基础上,着力推进蓝筹股市场建设、发展债券市场和产品创新。

      此前曾有消息称,针对高收益债券,市场较为关心的发行主体标准问题主要有规模、地域和企业类型三个维度:从规模上讲,高收益债发行主体或以中小企业为主;从地域角度讲,发债公司属地或限于发达地区城市;从企业类型上讲,允许发行高收益债的企业或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或三农企业为主。

      耿亮表示,在关注前述三个重点问题的基础上,发行高收益债的其他具体细节还在研究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