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两会特别报道·要闻
  • 3:两会特别报道·热点聚焦
  • 4:两会特别报道·专题
  • 5:两会特别报道·专题
  • 6:要闻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融资
  • 12:上证零距离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资金
  • A8: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恒生中国:“双管齐下”
    助推内地业务发展
  • 期货业兼并
    进入关键整合阶段
  • 市场动态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投资者身份信息采集的提示性公告
  • 首批封闭式分级基金将到期
    长盛同庆拟定“转型”方案
  • 车险费率“三分天下” 差异化竞争时代开启
  •  
    2012年3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A3版:市场·机构 上一版  下一版
     
     
     
       | A3版:市场·机构
    恒生中国:“双管齐下”
    助推内地业务发展
    期货业兼并
    进入关键整合阶段
    市场动态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投资者身份信息采集的提示性公告
    首批封闭式分级基金将到期
    长盛同庆拟定“转型”方案
    车险费率“三分天下” 差异化竞争时代开启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投资者身份信息采集的提示性公告
    2012-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金融机构在与投资者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投资者身份识别措施,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为了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我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登记范围:

      投资者账户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登记,是公司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投资者身份识别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举措,具体收集的信息内容包括:

      (一)个人投资者

      1、投资者及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2、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及有效期等信息;

      (二)机构投资者

      1、机构投资者名称、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2、可证明该机构投资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证照名称、资格许可事项、证照或许可证号码和有效期、发证单位等;

      3、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等信息。

      凡您账户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或登记不全的,应进行账户信息资料补充登记及变更业务。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我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开户营业部进行问询。

      二、证件过期的相关处理:

      (一)凡投资者留存在我公司营业部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请在2012年4月30日以前或相关证件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公司开户营业部办理更新手续。

      (二)如您无法在2012年4月30日以前或相关证件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更新手续的,请您在此期间内以书面方式(信函或传真)将您无法办理更新的合理理由及预计办理完成的时点告知我公司开户营业部,我们将根据您的情况做相应延期,原则上延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对于逾期未办理证件更新手续的证件过期客户账户,我公司将采取限制资金转出,限制办理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限制销户等柜台业务措施,直至完成更新手续。为保障您的相关交易顺利进行,请及时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更新手续。

      (四)为进一步提高我司服务质量,我公司将通过网站按月公布相关证件过期客户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期限相关信息,您可以通过录入您的客户号、身份证件后六位数字进行查询。

      对于存在信息不全、证照逾期等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关于反洗钱工作要求的账户,本公司保留对此类账户限制交易的权力。

      及时补充、更新身份证明文件信息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对于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向我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开户营业部问询。

      特此公告。

      我公司客服电话:4008918918

      我公司网站:www.shzq.com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