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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2-00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14日上午9点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51,783,2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06%。由于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出差在外,授权委托副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如下: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751,783,23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751,783,23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的议案;

      赞成751,783,23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决定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年末总股本1,444,013,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433,204,132.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赞成751,783,23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751,783,23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赞成751,783,23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决定继续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赞成751,783,23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答邦彪、温天相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三安光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三安光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