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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积极变招 抢占大宗交易新机遇
    2012-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潘圣韬

      ⊙记者 潘圣韬 ○编辑 梁伟

      

      随着上交所拟从延长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门槛等四方面进一步优化大宗交易机制的工作推进,国内券商纷纷启动相关机制的研究,积极推出创新方案,期望在新一轮的大宗交易热潮中抢得先机。

      从现状来看,目前的大宗交易业务主要是服务于两类市场需求:一是确有抛售需求的流通股股东,对应的买方是赚取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微小差价投机者;二是有融资需求的流通股股东,对应的买方主要是信托计划。

      “券商除了能够提供大宗交易通道服务之外,并不能体现更多价值,大宗交易只是成为券商经纪业务的一种。”有业内人士指出。

      据悉,包括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东方证券等券商正在探索对大宗交易进行一系列优化。

      首先是推出带锁定期的大宗交易,突破9折成交价格的限制,并对于低于9折成交价的大宗交易附加锁定期限,并且锁定期的长短与成交价的折扣成正比,体现时间换空间的合理性。同时,允许限售期内的股票进行带锁定期的大宗交易,既满足了限售股股东的融资需求,也不对集合竞价交易产生影响。

      其次,要提高券商在大宗交易业务中的参与度,允许券商以自营资金与大宗交易买卖双方作对手盘,允许券商发行理财产品投资大宗交易或大宗交易融资;一方面拓展了券商的业务空间,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

      随着创业板“大小非”解禁高峰期的到来,有很多“大小非”股东解禁后,可能会选择迅速变现转而投资其他项目,如果没有其他的更好的退出选择,就只能在二级市场上持续抛售,影响二级市场价格。有专家分析,带锁定期大宗交易可以减轻“大小非减持”对二级市场的冲击,活跃并购业务市场,并实现券商引导的存量发行,还能解决“大小非”股东的短期融资需求。

      而据了解,海外的大宗交易完全不同于中国的大宗交易,是投行业务一块重要内容,券商凭借自身的资金实力加上研究判断能力受让大宗股权,再依靠强大的分销能力将该部分股权转让出去。券商在其中资金、定价、研究、分销等各方面的综合实力,因而券商能获得巨大的利润。据相关资料分析,美国券商在大宗交易业务上收入占全部收入的10%,经纪业务占全部收入的15%。

      上海某券商相关负责人认为,A股市场的大宗交易应当逐步从经纪业务向投行业务转型,一方面强化券商在大宗交易中的专业地位和主导地位,另一方面也是为很多并购投资者、战略投资者提供另一个投资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