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
⊙记者 屈红燕 ○编辑 梁伟
以前每到长假,总能看到规模浩荡的客户保证金向银行转移,但这一现象却因为券商开发出了合适的产品将得到逐步终结。2012 年1 月20 日,也就是春节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国信证券很多客户已经习惯性地把闲置资金购买成“金天利”产品,因为直接在证券账户的一个简单操作,就可以获得数倍于活期存款的收益,国信证券“金天利”当日的规模高达63.2 亿元。
“金天利”是由国信证券三年前在证券业开始独家试点的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开始目标是解决客户账户保证金在证券公司与银行之间频繁“搬家”的问题,但随着业务试点的深入以及对客户需求的深层发掘,金天利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不仅解决了上述问题,而且开创了证券行业现金管理产品领域的先河,延长了证券公司的产品线。“金天利”的规模也由试点之初的1亿元增加到高峰时期的60亿元。“金天利”的投资范围从业务开展最初的“全部资金只能投资于银行协议存款”,扩大至“债券投资比例不超过30%,其中信用债比例不超过5%”,到目前的“债券投资比例不超过50%”。2012 年1-2 月,“金天利”客户收益率也提高至3.41%,是活期存款利息的6.6 倍,实现了客户和公司的双赢。
默默试点三年,国信证券“金天利”业务大获丰收,也给业内留下诸多的启示。
首先,产品创新需要自下而上进行推动,创新的源头更在客户,在基层。2008 年,中国股市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大幅下跌,国信证券2008 年保证金余额比高峰期下降了超过50%。当时国信证券调查发现,很大一部分资金流向了低风险、高流动性和相对存款较高收益的银行现金理财产品。而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中没有类似的产品,因此大量客户资金频繁进出证券公司和银行,这既给客户带来不便,也使券商流失了部分客户资产。在这种背景下,国信证券开始思考开发此类产品的可行性。2008 年9月,公司首次提出报价回购业务构想,得到了上交所的大力支持;
其次,产品创新也需要“顶层设计”,需要监管机构和参与机构的大力支持。据悉,证监会对报价回购业务非常重视,深刻认识到这项业务对客户、证券公司、交易所、以及整个证券行业的重大意义,对其进行了准确定位,并在一开始就确立了试点的基本原则。在方案形成过程中,证监会成立了由机构部、市场部、法律部、上交所、中登公司和深圳证监局等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庄心一副主席在听取专项汇报后,针对试点方案提出了需要关注、解决的17 个风险点和问题并做出指示。
另外,产品创新还是一个稳健的渐进过程。国信证券在三年试点中坚持的众多原则中起码有三个原则可以和同行们分享。一是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的原则,开始在1 家营业部试点,再扩大到2 家,然后设定条件逐步推开,由点到面,循序渐进,审慎推进,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方案,确保风险可控。二是自有资金购买质押券的原则。在初期,只能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质押券,不能用借贷资金购买质押券,防止“杠杆”效应产生的风险;且业务规模与公司的净资本挂钩,规定总体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确保风险可测、 可承受。三是“只做不说”的原则。国信证券在整个试点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管机关提出的“四不”原则,即“不在媒体宣传、不在公司网站对外推介、不到银行网点营销、不到其他券商推介和拉客户”,只做不说,潜移默化地推进试点的各项工作。
业内人士评价认为,长期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具有“高风险收益看股票,低风险收益看银行”的特点,这种“约定俗成”的简单划分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行业边界的可塑性和变动性,因此,国信“金天利”的试点过程也是证券行业穿越偏见与陈规的藩篱,积极探索行业边界的艰苦历程。“国信试点”的成功也将有助于降低行业创新成本,提高行业创新效率,通过成果共享、资源互通来营造行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