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澄杨路20号)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的债项评级为AA,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为49.00%(以2011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数计算),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9.19%,不超过70%;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1,797.97万元(以2008年、2009年、2010年调整后的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二、本期债券未提供担保。
三、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在发行人年报披露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张化机及相关监管部门。
四、公司提请投资者对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并全面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二节 风险因素”:
1、随着全球经济复苏,2010年以来,人民银行已多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和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从长期来看,人民银行会按照货币政策要求,根据情况变化适时适度对利率进行调整。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的波动会使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由于本次债券的具体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因此,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由于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等方面存在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存在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4、公司属于化工装备制造行业,主要生产非标压力容器,公司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生产产品。由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较长,公司与客户之间一般采取分期收付款方式履行合同,截至2011年9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08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8,670.60万元、45,847.83万元、38,227.01万元和17,967.9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53%、66.59%、41.39%、20.4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比例除2010年在60%左右,其余均在70%以上。尽管公司的客户基本都是国内大中型国有企业等一些中高端客户,实力雄厚、信用良好,但是仍然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重装项目总投资额116,008.80万元,重件码头项目总投资额34,335.74万元。另外,2011年3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张化机【新疆】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伊犁重装项目总投资额117,151.2万元,上述投资资本支出合计267,495.74万元,资本性支出较大,将使公司面临现金流出增多的流动性风险,同时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6、2008年下半年以来,世界范围的经济金融危机日趋严峻。面对当时装备制造业市场需求不振、竞争更加激烈的形势,国务院于2009年5月出台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2011年),作为装备制造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工装备制造业的压力容器子行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国家针对本行业出台了大量的优惠措施及指导意见,这些措施给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政策空间。未来如果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将对本公司的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发行人2011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根据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计,2011年年报披露后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一)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2011年11月22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三)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发行方案的议案》。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2年2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12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 7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三、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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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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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经办人员:高玉标、梁灿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澄杨路20号
电 话:0512-56797852
传 真:0512-5878832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1、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经办人员:彭晗、古东璟、刘瑛、庄泽标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 话:0755-82130833
传 真:0755-82133415
2、分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经办人员:周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电 话:021-54046582
传 真:021-54046844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丁新朝
经办律师:周游、周凤玲、敖志和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18-19楼
电话:0755-83663333
传真:0755-82075163
(四)审计机构
名称: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人:饶永
经办注册会计师:郝世明、佘凤连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彩田路交汇处联合广场A栋塔楼A701—A721
电话:0755-83676027
传真:0755-83676027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经办人:侯则伊、刘洪芳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电话:021-51035670-8011
传真:021-51019030-8015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彭晗、古东璟、刘瑛、庄泽标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 话:0755-82130833
传 真:0755-82133415
(七)收款银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户 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4000029129200042215
联系电话:0755-82461390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七、发行人和其聘请的与本次发行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2011年9月30日,由本次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控股的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9,456,96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11%,并委派一名董事。除上述情况之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 评级情况
一、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估机构
公司聘请了鹏元资信对本次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亿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鹏元评[2011]第Z[339]号),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本公司已与鹏元资信约定,在跟踪评级期限内,鹏元资信将发布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详见本节“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之“(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并及时向本公司报送。本公司将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时披露鹏元资信发布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的涵义
经鹏元资信综合分析,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表明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的展望稳定,表示上述评价情况稳定,未来信用等级大致不变。
债项信用级别为AA,其中AA表示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鹏元资信基于对公司的外部环境、行业地位、竞争能力、财务实力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其揭示的主要风险
作为本期债券发行的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出具了《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亿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肯定了公司下游行业良好的发展环境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的契机,在生产规模、加工技术、研发、运输、品牌等方面的优势以及有利的政府支持等有利的评级因素;同时,关注到公司运营模式对流动资金的占用较多,资金需求量大,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等因素对公司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基本观点:
1、国家对化工机械行业的支持以及公司下游的现代煤化工、石油化工等行业的迅速发展为公司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化工生产国,煤化工产品种类多、生产规模较大。煤制合成氨、煤制甲醇、电石和焦炭的产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位。石油石化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并进而推动了我国石油石化设备行业的大发展。
2、近年来公司订单充裕,产量逐年增加,随着新建项目的逐步投产,公司生产规模将有所扩大,承接订单的能力将增强。公司是具有资质并具有高压、超高压生产能力的厂家,目前公司具有A1、A2级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A级锅炉部件制造许可证、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的ASME授权证书和U钢印。公司目前已建成厂房有七跨联合厂房、大型容器生产车间7座。公司目前已形成从锻压、焊接、热处理到机械加工、装配、检测等配套齐全的生产体系。公司现有生产设备2,480余台,其中主要生产设备260台,包括大型设备96台,关键设备164台,数控设备40台。
3、公司在建的重件码头项目将提升公司承接超限设备的竞争力。重件码头主要建有2个5,000吨和1个1,000吨的件杂泊位和1个80,000吨重件泊位,其中重件泊位为张家港乃至苏南地区最大的重件泊位。
4、公司收入持续增长,盈利能力较为稳定。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营业收入由2008年的88,015.74万元增长到2010年的105,197.39万元。
关注:
1、公司运营模式对流动资金占用较多,营运资金较为紧张。公司所处的重型机械设备行业单台套产品价值高、合同金额大,货款结算期长,造成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慢。近年来公司的客户向大中型国有企业或相当规模的民营企业集中,这些客户存在结算周期长的特点,使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进一步减慢。
2、公司在建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公司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和更新改造力度,新建了重装项目、重件码头项目和伊犁重装项目等项目,公司目前在建项目预计仍需投入145,270.17万元,未来资金需求较大。
(三)担保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无提供担保。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张化机需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张化机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张化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张化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资信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张化机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张化机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资信将在发行人年报披露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张化机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一)公司设立、上市
张化机的前身为张家港市化工机械厂,成立于1998年3月18日。经2009年5月25日张家港市化工机械有限公司2009年临时股东会和2009年6月20日公司创立大会决议,以截止2009年4月30日的张家港市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人民币23,632.24万元为基础,按1:0.5078的折股比例将化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公司于2009年7月28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58200003807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后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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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5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2日公开发行4,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96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3,840万股,发行价格为29.5元/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8,991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7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张化机”,股票代码“002564”;其中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840万股股票于2011年3月10日起上市交易。网下发行的960万股,已于2011年6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1年5月7日,张化机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189,91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转增113,946,000股。以上权益分派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实施完毕,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03,856,000股。除此之外,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没有再发生变化。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11年3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11年9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303,856,000股,分别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公司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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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11年9月30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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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组织架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和生产经营管理机构。截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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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锦隆大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1日被公司吸收合并并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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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
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548.53万元,净资产6,446.06 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24.64万元(2010年度财务数据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7,468.83万元,净资产36,485.50万元,2011年1-9月实现净利润39.44万元(2011年三季度报表未经审计)。
2、张家港市化工机械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7月4日
注册地址:金港镇后塍澄杨路
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化工机械、印染机械、食品机械、造纸机械研究、开发、服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3.13万元,净资产23.13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0.04万元(2010年度财务数据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5.20万元,净资产25.20万元,2011年1-9月实现净利润2.07万元(2011年三季度报表未经审计)。
3、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下转B16版)
债券名称 |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
发行总额 |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7亿元(含7亿元) |
票面金额 |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 |
发行价格 | 按照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
债券期限 | 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 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1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
回售选择权 |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
计息方式 |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
发行首日 |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2012年4月17 日 |
计息期限 |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2年4 月17日至2017年4月16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2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16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2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16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2年4月177日至2015年4月16日。 |
还本付息方式 |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7年4月17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5年4月17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7年4月17日兑付。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起息日 | 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4月1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
付息日 |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4月1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利息登记日 | 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
回售登记期 |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
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 | 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
支付方式 | 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
利息支付金额 | 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利息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 |
本金兑付金额 |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总额,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
债权登记日 | 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
债券利率确定方式 |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
资信评级机构 |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信用级别 |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
保荐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形式 |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
发行方式 |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
发行对象 | (1) 网上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 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承销方式 | 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组织的承销团承销,认购金额不足7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2亿元偿还短期借款或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剩余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期债券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 |
拟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税务提示 |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
事项 | 时 间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 2012年4月13日 |
预计发行日期 | 2012年4月17日 |
网上申购 | 2012年4月17日 |
网下认购 | 2012年4月17日-19日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股本结构 | 发行后股本结构 | 锁定限制及期限(上市之日为2011年3月10日)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陈玉忠 | 99,303,600 | 69.98 | 99,303,600 | 52.29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SS) | 9,035,400 | 6.37 | 5,910,600 | 3.11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 - | 3,124,800 | 1.65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苏州美林集团有限公司 | 6,360,000 | 4.48 | 6,360,000 | 3.35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548,200 | 3.91 | 5,548,200 | 2.92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苏州汾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4,730,000 | 3.33 | 4,730,000 | 2.49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280,000 | 3.02 | 4,280,000 | 2.25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成都共赢投资有限公司 | 2,910,000 | 2.05 | 2,910,000 | 1.53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钱凤珠 | 2,219,280 | 1.56 | 2,219,280 | 1.17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杭州恒祥投资有限公司 | 2,130,000 | 1.50 | 2,130,000 | 1.12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 | 1.06 | 1,500,000 | 0.79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张 欣 | 860,520 | 0.61 | 860,520 | 0.45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刘祥芳 | 645,360 | 0.45 | 645,360 | 0.34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卢正滔 | 322,680 | 0.23 | 322,680 | 0.17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赵士鹏 | 322,680 | 0.23 | 322,680 | 0.17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常武明 | 258,120 | 0.18 | 258,120 | 0.14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陈 军 | 258,120 | 0.18 | 258,120 | 0.14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王 胜 | 107,520 | 0.08 | 107,520 | 0.06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赵梅琴 | 107,520 | 0.08 | 107,520 | 0.06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陈玉峰 | 107,520 | 0.08 | 107,520 | 0.06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郏爱军 | 107,520 | 0.08 | 107,520 | 0.06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钱红华 | 107,520 | 0.08 | 107,520 | 0.06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高玉标 | 107,520 | 0.08 | 107,520 | 0.06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钱凤娟 | 107,520 | 0.08 | 107,520 | 0.06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张 剑 | 86,040 | 0.06 | 86,040 | 0.05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谢益民 | 86,040 | 0.06 | 86,040 | 0.05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陆建洪 | 86,040 | 0.06 | 86,040 | 0.05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王 贤 | 86,040 | 0.06 | 86,040 | 0.05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徐 勤 | 43,080 | 0.03 | 43,080 | 0.02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刘金艳 | 43,080 | 0.03 | 43,080 | 0.02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褚 伟 | 43,080 | 0.03 | 43,080 | 0.02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股份 | 48,000,000 | 25.28 | ||||
总计 | 141,910,000 | 100% | 189,910,000 | 100.00 |
股份类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7,056,000 | 74.7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6,800,000 | 25.28 |
合计 | 303,856,000 | 1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有股份总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股) | 质押或冻结股份数(股) |
1 | 陈玉忠 | 境内自然人 | 158,885,760 | 52.29 | 158,885,760 | 0 |
2 | 苏州美林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10,176,000 | 3.35 | 10,176,000 | 7,000,000 |
3 |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456,960 | 3.11 | 9,456,960 | 0 |
4 |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8,877,120 | 2.92 | 8,877,120 | 0 |
5 | 苏州汾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7,568,000 | 2.49 | 7,568,000 | 0 |
6 | 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6,848,000 | 2.25 | 6,848,000 | 0 |
7 | 中国农业银行-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 6,022,366 | 1.98 | 0 | 0 |
8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国有法人 | 4,999,680 | 1.65 | 4,999,680 | 0 |
9 | 成都共赢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4,656,000 | 1.53 | 4,656,000 | 0 |
10 | 中国建设银行-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 3670823 | 1.21 | 0 | 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 | 制造加工 | 15,000 | 100.00 |
2 | 张家港市化工机械设备研究所 (有限公司) | 研发 | 50.00 | 100.00 |
3 | 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制造加工 | 15,770.00 | 90.00 |
4 | 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 | 制造加工 | 3,177.00 | 100.00 |
5 | 张家港锦隆大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制造加工 | 18,058 | 100.00 |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12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2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