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锦纶 公告编号:2012-00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丁尔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定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定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决定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115,839,357.2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6,129,888.02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公积金11,583,935.72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0,385,309.53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1,016,197,190.60元。
以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元,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40,000,000股。
决定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决定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关于续聘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很好的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恪守独立性,保持职业谨慎性,因此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563,645元人民币。
决定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批准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批准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将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时间:2012年5月9日上午14:30。
2、 会议时间: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会议议题:
1)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预案》;
6) 《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7) 《关于续聘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4、 独立董事宣读《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3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鼎锦纶”(601113)所有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6、 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2年5月7日(9:00至16:0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 地址: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胡方波;
联系电话:0579-85261479;
传真:0579-85261475;
邮政编码:322000。
3) 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4) 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及个人身份证登记。
5) 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
6)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起那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代理人对如下事项代为表决:
表决议题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201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预案》 | |||
6、《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
7、《关于续聘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锦纶 编号:2012-00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4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骆中轩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真阅读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认为:
1、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1-12月份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锦纶 公告编号:2012-00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IPO募集资金2011年度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1]487号文“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发行价格14元/股。
截至2011年4月2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1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3,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6,200,000.00元,已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分别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7,249,930.55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8,950,069.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126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 年5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1 年6 月1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将相关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120802002909266886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账号:33001676235059866666)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支行(账号:364958560889)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华鼎锦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16,992,367.30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313,000,000.00元,差异3,992,367.30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分行 | 1208020029092668867 | 15,130,693.90 | 募集资金专户 |
1208020014200005061 | 200,000,000.00 | 定期存单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分行 | 364958560889 | 336,673.40 | 募集资金专户 |
377958377550 | 101,525,000.00 | 定期存单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分行 | 33001676235059866666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 | 316,992,367.30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1、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 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年产4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自筹资金;
2、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分别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381,265,694.87元和174,684,374.58 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6,895.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595.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595.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使用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4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 无 | 20,000.00 | 20,000.00 | 注1 | 20,000.00 | 20,000.00 | 注1 | 注1 | 2011年6月 | 2,449.10 | 注2 | 否 |
2、年产2万吨差别化DTY锦纶长丝项目 | 无 | 31,300.00 | 31,300.00 | 注1 | 注1 | 注1 | — | 注3 | 注3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300.00 | 51,3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449.10 | |||||||
超募资金使用: | ||||||||||||
1、归还贷款 | 38,126.57 | 38,126.57 | 38,126.57 | 38,126.57 | — | 100% | — | — | — | — | ||
2、补充流动资金 | 17,468.44 | 17,468.44 | 17,468.44 | 17,468.44 | — | 1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使用小计 | 55,595.01 | 55,595.01 | 55,595.01 | 55,595.01 | ||||||||
合计 | 51,300.00 | 106,895.01 | 75,595.01 | 75,595.01 | 2,449.1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年产4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自筹资金20,000.0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借款381,265,694.8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4,684,374.58 元。 |
注1:公司招股说明书未有截至2011年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2:年产4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尚未完全达产。
注3:年产2万吨差别化DTY锦纶长丝项目尚未启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1年度,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1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进度进行实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锦纶 公告编号:2012-00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日常关联性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1年度与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金华金鼎织带有限公司、江苏三鼎织造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2012年度将发生一定额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1年及预计2012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12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2011年及预计2012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具体内容 | 预计2012年交易额上限 | 上年实际发生 |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00 | 1267.69 | 0.73% |
金华金鼎织带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 | 10.05 | 0.01% |
江苏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00 | 27.19 | 0.02% |
合计 | 2200 | 1304.93 | 0.76% |
注:以上交易额不含税金。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下称“三鼎织造”),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1320万美元,注册号330700400002007,法定代表人骆善有,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经济开发区二期区,主营业务为“织带、拉链的制造、销售”。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与华鼎公司为同一控制人,因此构成关联方。
(2)金华金鼎织带有限公司
金华金鼎织带有限公司(下称“金鼎”),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2002万美元,注册号330700400000663,法定代表人骆善有,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市洋埠镇,主营业务为“民用彩带、产业用特种纺织带动生产和销售”。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鼎公司70%的股份,与华鼎公司为同一控制人,因此公司与金鼎公司构成关联方。
(3)江苏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江苏三鼎织造有限公司(下称“苏鼎”),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注册号321300400001027,法定代表人骆善有,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富民大道西侧,主营业务为“生产彩带和产业、工程用特种纺织品”。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鼎公司70%的股份,与华鼎公司为同一控制人,因此公司与苏鼎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与公司销售商品给无关联方的定价政策一致,不存在差异。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按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11日召开,参加表决的9名董事全部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公司与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销售协议》,约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公司产品。
(二)公司与江苏三鼎织造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销售协议》,约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公司产品。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与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江苏三鼎织造有限公司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