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2-01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榕投资”)通知,其已完成于2012年1月20日起增持不超过公司2%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丰榕投资于2012年1月20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冠城大通A股股份(具体增持及进展详见2012年1月30日和2012 年2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截至2012年4月11日,丰榕投资合计增持冠城大通股份14,452,666股,占冠城大通已发行总股份的1.97%,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12年4月11日,丰榕投资已履行自2012年1月20日起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2%冠城大通股份的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丰榕投资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同时,丰榕投资及一致行动人STARLEX LIMITED将继续履行承诺,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冠城大通股份。
三、增持后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
本次增持完成后,丰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82,665,49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4.84%;STARLEX LIMITED仍持有公司108,743,161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4.78%,即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及STARLEX LIMITED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9.62 %。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丰榕投资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专项核查意见:丰榕公司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增持冠城大通股份的主体资格;丰榕公司本次增持行为合法有效;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丰榕公司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丰榕公司已经履行了《收购办法》规定的其应当履行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丰榕公司在本次增持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证券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