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是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是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16日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5,506,114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48.40% 。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5,50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5,50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5,50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35,50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35,50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35,50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35,50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135,50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35,50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5,50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35,50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35,50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林万祥先生、罗珉先生和
马庭林先生分别就201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做了述职。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未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出意见。
《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荣律师、郭晓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