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上证零距离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专版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  
    2012年4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B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2版:信息披露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2012-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2-01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新华配股;配股代码:700587;配股价格:15.66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2年4月13日(T+1日)至2012年4月19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2012年4月20日( T+6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2年4月23日( T+7日)公告A股配股结果,本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新华医疗”)配股方案已经201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9月23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33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2日(T日)收市后新华医疗股本总数134,394,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40,318,200股。

    4、新华医疗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新华医疗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15.66元/股。

    6、募集资金数量: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1,383,012元(含发行费用)。

    7、发行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2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新华医疗股份的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配股安排停牌安排
    2012年4月10日(T-2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2012年4月11日(T-1日)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2012年4月12日(T日)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4月19日(T+1日—T+5日)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全天停牌
    2012年4月20日(T+6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全天停牌
    2012年4月23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T+1日)起至2012年4月19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本次配股代码为“700587”,配股简称“新华配股”,配股价格15.6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0),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新华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赵毅新
    联系人:季跃相、靳建国
    电话:0533-3587766
    传真:0533-3587768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宋海涛、李波
    联系人:谢亚文、封帆、于颖欣
    电话:010-85156387
    传真:010-85130542

    发行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