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2012-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12号《关于核准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
2012年4月16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7%。
发行人将按票面利率7%于2012年4月17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发行代码为“101695”,简称“12化机债”,于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4月19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2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