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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2-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6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2年4月16日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刊登在2012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2012-028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三泰金融电子服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江西三泰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详细内容刊登在2012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2012-029号《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7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2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丹女士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损害股权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后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8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4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拟募集资金人民币18,751.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4.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75.74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年11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4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万元)

    截至2012年4月11日累计使用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网络化监控系统扩产技术改造项目7,270.00809.11
    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已终止)6,018.005.50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4,187.003,536.08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1,276.8066.94
    超募资金投向金融服务外包运营管理中心项目16994.944,436.38
    归还银行贷款2,129.00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
    合计39,875.7412,983.01

    截止2012年4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8,398.33万元(其中银行利息:1505.6万元)。

    特别说明: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终止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详见公司2011年12月21日披露的公司第2011-052号“关于终止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该项目终止后结余资金6,012.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寻求新的投资项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根据公司201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3月28日返还于募集资金账户。

    2、根据公司201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8日返还于募集资金账户。

    3、根据公司201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4月11日返还于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季节性较强,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均衡,下半年公司经营处于相对的旺季,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前次归还的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4月16日(即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测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节约约153.50万元。

    三、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笔资金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中,且使用期间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户中,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2012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2012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损害股权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后不超过6个月。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900万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意见

    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三泰电子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经测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53.50万元。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900万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笔资金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中,且使用期间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户中,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9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说明:本次交易不够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三泰金融电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三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江西三泰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江西三泰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四川三泰金融电子服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3.注册资本:4000万元

    4.经营范围:金融外包服务;银行自助设备的清分、加钞处理、维修、远程值守服务;数据处理;摄像扩印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科技中介服务、档案中介服务、档案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商务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劳务派遣服务(不含劳动职业介绍)。(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四川三泰公司为江西三泰公司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三泰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主要从事经营范围:金融外包服务;银行自助设备的清分、加钞处理、维修、远程值守服务等。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扩展公司在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的市场份额,加强、巩固公司在金融外包服务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及后续发展需要。

    投资设立江西三泰公司预计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三泰公司是以公司对江西省ATM保有量及其他金融外包业务的市场分析,并鉴于公司客户银行对金融外包服务企业本地化经营的实际要求等因素作为投资依据,除设立江西三泰公司需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其设立仍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等风险外,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