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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月中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韬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敏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资产总额 (元)1,060,096,929.001,049,298,850.75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874,478,315.21864,423,651.57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6.5016.311.1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079,769.02-5.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66-5.71%
     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63,958,409.0362,387,800.79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054,663.649,477,217.176.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24-2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24-2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7.70%-6.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7.70%-6.5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711.8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624.58 
    所得税影响额693.69 
    合计6,780.9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74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4,608,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85,000人民币普通股
    颜华225,750人民币普通股
    郭向峰199,879人民币普通股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77,813人民币普通股
    烟台市有志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5,200人民币普通股
    张颖103,385人民币普通股
    侯建华93,721人民币普通股
    张绍峰83,500人民币普通股
    陈丽新83,000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1,392,0000031,392,000发行承诺2014-3-16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4,608,0004,608,00000发行承诺2012-3-20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1,834,170001,834,170发行承诺2012-12-29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865,83000865,830发行承诺2012-12-29
    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500,000发行承诺2012-12-29
    苏州华成创东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500,000发行承诺2012-12-29
    合计39,700,0004,608,000035,092,000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为3,300,000.00元,较年初增加560.00%,主要原因系期末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所致。

    (2)预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为49,033,532.68元,较年初增加85.0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较多导致相应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为3,147,825.64元,较年初减少31.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加强回款,及时收回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末余额为1,040,158.77元,较年初增加271.1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对参股子公司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期出资872,455.25元。

    (5)应付票据报告期末余额为26,203,495.82元,较年初增加50.0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较多采购业务增加,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为 18,113,729.88元,较年初增加44.4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部分新签项目预付款。

    3.1.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4,742,795.6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21%;主要原因系一季度公司结算的业务人员销售提成奖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8万元。扣除上述因素影响,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14.75%,主要原因是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在北京、重庆成立驻外业务机构,从而相应增加了销售业务的办公、差旅等费用。

    (2)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1,536,116.4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8.1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同时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所致。

    (3)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为848,834.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1.3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3,727,140.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8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部分应收账款收回,同时部分新签项目预付款到账。

    (2)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6,116,922.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85.6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回的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62,152,756.5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32%,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开工项目较多导致采购预付款相应增加所致。

    (4)报告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3,635,512.54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99.2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人员规模快速扩张,相应的职工各项支出大幅增加。

    (5)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1,758,167.4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9.4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的应交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大幅增加所致。

    (6)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3,321,184.6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6.27%,主要原因系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资金投入较上年减少所致。

    (7)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502,588.1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9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到期可收回的保函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相应收回的保函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

    (8)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为 331,644.4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9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导致利息支出下降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5.8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2%,实现营业利润1,204.3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05.4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09%。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2011年下半年新获的工程项目一季度陆续开工,相应一季度结算的工程收入较去年同期小幅增长;一季度营业利润、净利润的增长幅度较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略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今年一季度结算的工程项目毛利率较去年一季度结算的工程项目毛利率略有增长,同时公司今年一季度的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长幅度基本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保持了同步。

    2012年公司将继续以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作为公司的立足之本,通过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力争继续保持渗滤液处理业务的稳定增长。同时,2012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在固废处理业务的拓展力度和资源投入,以确保2012年公司在有机垃圾处理业务方面实现零的突破,土壤修复和污泥处理业务的技术、人员储备更趋成熟。

    (二)未来发展的风险因素分析

    1、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于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工程建设收入和渗滤液工程建成后的委托运营业务收入,且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工程建设收入占到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5%,也就是说公司95%以上的营业收入都来源于工程建设业务模式。而在工程建设业务模式中,公司的同一客户(各地负责城市垃圾管理处置的城管、城建及环卫等政府职能部门)对于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的建设需求一般都是一次性的(除非当地有多个渗滤液处理工程待建或改造),也就是说对于公司的同一客户在一项渗滤液处理建设工程完工后,公司要维持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必须要不断通过公开招投标活动获取新的工程建设项目(即新的客户)。因此,在工程建设业务模式占主导的状况下,公司未来能否持续获得新的工程项目订单、是否能够持续开发新的客户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建设业务收入占主导的业务模式风险。

    为规避公司存在的业务模式风险,公司一方面将积极大力拓展渗滤液处理项目建成后的委托运营业务以及渗滤液处理工程的BOT建设模式,为公司锁定一个长期稳定的运营收入来源,不断提升委托运营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以增强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持续性、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要根据国家环保政策的扶持方向,继续大力拓展固废处理领域的新业务,例如:有机垃圾处理业务、土壤修复业务、污泥处理业务等,以便于公司能够针对同一个客户(各地负责城市垃圾管理处置的城管、城建及环卫等政府职能部门)为其提供更多的环保治理设施建设服务,充分发挥公司在渗滤液处理工程业务中所积累的丰富客户资源,实现原有客户对公司的工程建设和技术服务的重复购买。

    2、毛利率下降风险

    我国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发展至今已经有了近10年的时间,随着国内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的大范围建设,工艺技术水平的逐步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都试图进入垃圾渗滤液处理领域,特别是一些以前主要从事城市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的企业,甚至有些从事膜元件生产销售的企业也在尝试拓展渗滤液处理工程业务。可以预见,未来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因此,未来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建设工程的毛利率将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为规避公司存在的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一方面将大力拓展和储备固废处理领域的新兴业务,例如:有机垃圾处理业务、土壤修复业务、污泥处理业务等,力求通过拓展高毛利的新兴业务以对冲垃圾渗滤液处理建设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和费用进行严格控制,同时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公司主营业务流程、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以期通过强化管理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3、人才流失和短缺的风险

    作为环保行业中的一家新兴高科技企业,公司的部分核心技术和工程运营经验都分段掌握在公司的关键核心技术人员、工程实施人员、调试运营人员手中,上述关键核心员工一旦流失,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快速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另外,公司在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固废处理领域新业务的拓展、投资运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过程中,都需要公司不断的吸引和招募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投资和管理人才,如上述所需的人才不能及时招募到位,将对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公司存在现有核心人才流失和未来快速扩张中形成的人才短缺的风险。

    为规避可能存在的核心人才流失和短缺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借助创业板上市的有利契机,借助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优势,大力吸引和招聘各类技术、投资、管理人才,建立起行业内富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同时为公司员工科学规划职业生涯设计,为其提供更多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并逐步实施对公司核心员工的长效激励机制,实施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力争在未来几年,在公司内部形成人才辈出之势,为公司未来几年的持续快速成长,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月中、股东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华成创东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华成创东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完成本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维尔利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维尔利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维尔利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出现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华成创东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均未出现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事项。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2,479.55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7.3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769.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12,837.0012,837.00187.313,736.5529.11%2012年06月30日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47.003,747.000.000.000.00%2012年06月30日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6,584.0016,584.00187.313,736.55--0.00--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常州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5,033.005,033.000.005,033.00100.00%2012年06月30日0.00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3,000.003,000.000.003,000.001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8,000.008,000.000.008,000.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6,033.0016,033.000.0016,033.00--0.00--
    合计-32,617.0032,617.00187.3119,769.55--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2、经本公司2011年6月14日第一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为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33万元投资设立常州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募集超募资金总额5.59亿元,截止2012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3.99亿元,公司正在围绕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项目调研和论证,争取尽快制定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公司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的为“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自2010年3月开始已使用自筹资金对本项目进行了部分先期投入,截止2011年3月31日,该项目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2912.98万元。

    经201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共2912.9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正在论证、计划当中,资金已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5,300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5,9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的利润44,032,733.4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以总股本5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2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4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4月13日。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李月中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12-024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