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2-02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蔡永太先生的通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蔡永太先生、李晓斌先生、麻秀星女士、黄明辉先生、叶斌先生、郭元强先生、林燕妮女士和林千宇女士等共8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7,522,985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6.874%;自本公司设立以来,上述8人实际控制着本公司的经营决策与管理,并于2007年10月9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同意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运作中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表决权)。因此,上述8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先生因融资需求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6,000,000股质押给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办理信托产品提供担保,并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根据蔡永太先生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质押期限自2012年4月1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1.6条的规定,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蔡永太先生共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份27,621,3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71%,其中本次质押股份16,000,000股,占蔡永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93%,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累计质押股份16,000,000股,占蔡永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93%,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