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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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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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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2-01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2年4月5日发出。

    2、会议于2012年4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6名。独立董事高真茹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毕焱女士代为表决。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1,825,707,051.33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40,033,534.36元,减去分配红股、红利131,872,333.10元,2011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6,733,868,252.59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1年年末总股本688,029,564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送3股、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本预案须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201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延边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出售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核销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长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经营不善已被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决定核销对长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人民币150万元,截止2011年底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15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资产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按照吉林证监局的建议,拟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重大事项决策权限进行相应调整,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Ⅰ、将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外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事项;

    (十四)审议决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外的风险投资项目;

    (十六)审议决定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的融资事项;

    (十七)审议决定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的资产租赁事项;

    (十八)审议决定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的资产核销事项;

    修改为: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外且超过5亿元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事项;

    (十四)审议决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外且超过2亿元的风险投资项目;

    (十六)审议决定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的融资事项;

    (十七)审议决定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且超过3亿元的资产租赁事项;

    (十八)审议决定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且超过2亿元的资产核销事项;

    Ⅱ、将原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外的风险投资项目。

    (十二)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的融资事项。

    (十三)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的资产租赁事项。

    (十四)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的资产核销事项。

    修改为: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外且超过2亿元的风险投资项目。

    (十二)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的融资事项。

    (十三)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且超过3亿元的资产租赁事项。

    (十四)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且超过2亿元的资产核销事项。

    Ⅲ、将原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

    修改为: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且超过5亿元的交易事项;

    Ⅳ、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

    (一)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的风险投资项目。

    (二)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下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事项;

    (四)决定公司单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下的融资事项。

    (五)决定公司单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以下的资产租赁事项。

    (六)决定公司单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下的资产核销事项。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

    (一)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且不超过2亿元的风险投资项目。

    (二)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10%以下且不超过5亿元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事项;

    (四)决定公司单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下的融资事项。

    (五)决定公司单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下且不超过3亿元的资产租赁事项。

    (六)决定公司单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下且不超过2亿元的资产核销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资产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按照吉林证监局的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重大事项决策权限进行相应调整,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予以修改:

    Ⅰ、将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外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事项;

    (十四)审议决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外的风险投资项目;

    (十六)审议决定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的融资事项;

    (十七)审议决定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的资产租赁事项;

    (十八)审议决定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的资产核销事项;

    修改为: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外且超过5亿元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事项;

    (十四)审议决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外且超过2亿元的风险投资项目;

    (十六)审议决定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的融资事项;

    (十七)审议决定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且超过3亿元的资产租赁事项;

    (十八)审议决定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且超过2亿元的资产核销事项;

    Ⅱ、将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外的风险投资项目。

    (十二)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的融资事项。

    (十三)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的资产租赁事项。

    (十四)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的资产核销事项。

    修改为:第六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外且超过2亿元的风险投资项目。

    (十二)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的融资事项。

    (十三)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且超过3亿元的资产租赁事项。

    (十四)公司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且超过2亿元的资产核销事项。

    Ⅲ、将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

    修改为:第六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且超过5亿元的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资产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按照吉林证监局的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重大事项决策权限进行相应调整,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予以修改:

    将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

    (一)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的风险投资项目。

    (二)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下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事项;

    (四)决定公司单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下的融资事项。

    (五)决定公司单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以下的资产租赁事项。

    (六)决定公司单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下的资产核销事项。

    修改为: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

    (一)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且不超过2亿元的风险投资项目。

    (二)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10%以下且不超过5亿元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事项;

    (四)决定公司单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下的融资事项。

    (五)决定公司单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下且不超过3亿元的资产租赁事项。

    (六)决定公司单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下且不超过2亿元的资产核销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2)、(3)、(4)、(8)、(9)、(12)、(13)、(14)、(15)项议案尚须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独立意见》、《2011年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2-01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4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长李利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1-14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延边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姚慧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2012年4月16日临时职工大会选举,王振宇先生出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其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王振宇先生简历

    王振宇,男,1981年,双学士学位,经济师。历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秘、董事会秘书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振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2-01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2年4月16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2、不存在需回避的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了此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获得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届时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实业)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金额(万元)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采购原材料及包装物金诚实业10,000-12,0009,568.5528.97
    供水、供汽金诚实业70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修刚

    注册资本:5,894万元

    主营业务:梅花鹿饲养 梅花鹿系列产品加工 药材种植 销售 建筑材料 金属材料 煤炭及制品 化工产品批发 包装材料 包装品制造 装潢 纸制贫分装销售 油墨销售 铝塑制品制造 玻璃制品制造 食用糖 食用乙醇及农副产品批发***

    地 址:西环委1组

    2. 金诚实业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止2011年末持有本公司16,46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2%,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因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包装物金额大于向关联方供水、供汽金额,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定价依据:市场定价及协议定价。

    3、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有关协议为一项一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日常关联交易一是向关联方购买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物事项,保证公司原材料及包装物的集中采购很有必要;二是向关联方供水、供汽可以降低公司生产成本。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主要是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供货及时、保证质量。

    3、关联交易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本公司的利益,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毕焱女士、李明先生、高真茹女士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认为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2-015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延边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出售资产概述

    1、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所属五虎岭、龙延、仁坪收费站改变收费方式的议案》(证券代码:000776,公告编号:2009-067),根据延州政函〔2009〕165 号《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改变收费方式及人员安置的函》,从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由延边州政府按照上述收费站2009年度实际收费数额支付2010年和2011年两年的过路费。延边州政府已经按照上述文件精神支付2010年和2011年两年的过路费。

    2、因与延边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边公路”)所属的龙延公路和小盘岭平行的不收费公路已开通,龙延公路收费站和小盘岭收费站已无费可收,上述资产2011年末账面净值为9864.89万元,面临全部报废的可能。

    经与延边州政府协商,延边州政府考虑到延边公路为延边经济建设所做出的贡献,决定对延边公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2012年4月13日,延边公路和延边州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以下简称“延边国资公司”)签署协议,延边国资公司同意以人民币3300万元的价格受让延边公路所属的龙延公路和小盘岭收费站路权及相关资产。

    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年审会计师要求并经其现场审计确认,延边公路在2011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564.8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11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564.89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564.89万元。

    本公司及延边公路与延边国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资产出售亦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延边国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 称: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注册地: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222400000022839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有偿调剂和转让,出售、拍卖、兼并、改组、股份制企业(国股)股利交收。

    三、此次交易定价依据

    交易定价依据:双方协商确定。

    四、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资产避免了龙延公路和小盘岭收费站无费可收撤站后出现的分文无收局面,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公司的经济损失。

    五、履行审批程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此议案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延边公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出售资产,可以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出售资产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延边公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且该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场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出售资产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2-01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1、召开时间: 2012年5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

    2、召开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 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2年5月4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7日8:30至11:30、13:30至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联 系 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指定传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0623@jlaod.com

    3、附: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序号审议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