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6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0日上午10:0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2012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15:00——2012年4月20日15:00。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70万股的74.9625%;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东共11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72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57%;合计出席本次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097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70万股的75.108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孙建辉、杨钊 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建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0002710股同意、81800股反对、12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2.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0002710股同意、81800股反对、12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3.审议通过《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0002710股同意、81800股反对、12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4.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0002710股同意、81800股反对、12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5.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50002710股同意、94200股反对、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同意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7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0,010,000.00元;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70万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670万股增加为10005万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0002710股同意、81800股反对、12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7.审议通过《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0002710股同意、81800股反对、12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朝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50002710股同意、81800股反对、12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同意选举刘朝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9.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0002710股同意、81800股反对、12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10.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0002710股同意、81800股反对、12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11.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50002710股同意、81800股反对、12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0007410股同意、81800股反对、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朱世根、刘希白、陈寿灿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向股东大会汇报了作为独立董事2011年度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及其它工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孙建辉、杨钊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