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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童来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李守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沈北平

    公司负责人童来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守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北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7,336,819,145.2416,771,067,827.843.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550,356,067.174,541,449,209.09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395.39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23,977,844.28-127.7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50-127.27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906,858.088,906,858.08-87.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1-8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40.004-9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01-8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00.20-87.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80.08-94.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667,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39,430.38
    所得税影响额-90,555.00
    合计5,415,875.38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9,92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9,556,90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22,220,63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16,608,321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1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85,011人民币普通股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银3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6,228,08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4,615,66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3,563,10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3,417,604人民币普通股
    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3,218,605人民币普通股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变动

    幅度

    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1,253,609,073.52860,660,438.3045.66%主要是销售回款周期较长所致
    预付款项460,116,835.93254,268,245.7680.96%主要是公司低价备库进口原材料预付所致
    工程物资4,865,770.022,874,818.8369.25%主要是公司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88,427,047.0956,632,811.0356.14%主要是公司采用预收方式销售有所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24,988,726.6440,707,246.28-38.61%主要是本期支付税费所致
    应付利息30,346,687.4720,611,708.1547.23%主要是利息未支付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157,360,000.00657,360,000.0076.06%主要是增加短期融资券所致
    项目 报告期上年同期变动

    幅度

    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6,584,965.6010,137,969.55-35.05%主要是销售收入下降及进项税增加所致
    营业利润6,114,662.8663,906,142.07-90.43%主要是纸浆销售价格同比均下降所致
    净利润10,031,093.2469,086,699.91-85.48%主要是纸浆销售价格同比均下降及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98,302,325.24880,267,731.7147.49%主要是本期采购进口物资上升,现金支付额上升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7,195,164.95274,599,009.69-64.60%主要是本期支付往来款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772,000,000.00512,507,299.20245.75%主要是本期倒贷增加及收到短期融资券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5,882,013.51967,560,359.29-64.25%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45,696,833.331,697,293,710.77-32.50%主要是上年同期提前偿还了部分长短期借款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0,612,857.5696,471,937.2266.49%主要是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3,614.1314,236,741.73-95.34%主要是本期支付筹资顾问费下降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漂白硫酸盐木浆产品升级技改项目拟投资3.3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2.98亿元,占总投资的90%。预计该技改项目将于2012年二季度建成投产。

    2、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5万m3/d污水处理扩容项目2012年一季度已投入正常运行。

    3、母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2400万元新建打浆处理中心,建设规模为600t/d。该项目于2011年9月启动,截止本报告期末,已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

    4、子公司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怀化市双阳林化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1349万元,对其一套过氧化氢生产装置--双氧水一期装置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该装置产能由5万吨/年扩为8万吨/年。截止本报告期末,正在进行设备选型和商务谈判。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1)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其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对本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期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现在或将来主导产品、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将督促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实际受其或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现在或将来主导产品、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利用其在本公司的控股地位及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侵占、影响发行人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截止本报告期末,泰格林纸集团严格履行承诺,泰格林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出现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照市场原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有关关联交易,以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泰格林纸集团将不利用其在本公司中的控股或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与泰格林纸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并按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维护了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年度配股说明书》承诺:未来将努力增强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如果中冶集团未能成功重组泰格林纸集团,沅江纸业将在未来三年内通过非公开发行或资产出售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如果中冶集团成功重组泰格林纸集团,沅江纸业将作为整体上市资产的一部分注入上市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泰格林纸集团未违背承诺。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4月6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843,159,1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6,863,182.9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方案符合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