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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刘绍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马须伦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吴永良

    公司负责人刘绍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须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永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千元)114,579,341.00112,215,152.002.1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20,749,382.0020,437,377.00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84001.81241.5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3,484,573.00-1.1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090-1.19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266,527.00266,527.00-73.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360.0236-73.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240.0224-74.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360.0236-73.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01.30减少4.9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31.23减少4.9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59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145
    所得税影响额-1,8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553
    合计14,29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76,86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HKSCC NOMINEES LIMITED(含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2,040,815,299境外上市外资股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427,085,42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421,052,632人民币普通股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9,088,580人民币普通股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83,157,894人民币普通股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54,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5,552,714人民币普通股
    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1,997,755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18,574,343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8,574,27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1,078.88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大幅升值,产生汇兑净收益3.30亿元,而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相对保持平稳。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1.26主要是由于2011年第1季度公司航油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人民币7,945万元,公司航油套期保值交易已于2011年底结束。
    投资收益30.05主要是由于2012年第1季度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的经营利润比2011年同期增加。
    营业外收入138.04主要是由于2012年第1季度公司收到经营性财税补贴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8主要是由于2012年第1季度公司净利润较2011年同期有所下降。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1年,母公司净利润为48.92亿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亏损45.03亿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向股东分配利润。因此,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1年度不分配利润。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201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2-00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2年第3次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于2012年4月27日在东航集团7楼小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马须伦、董事李养民、罗祝平和独立董事刘克涯、吴晓根、季卫东、邵瑞庆出席了会议。

    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法鸣、监事燕泰胜、冯金雄及公司副总经理唐兵、吴永良、田留文、董事会秘书汪健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绍勇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年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根据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70天的超短期融资券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债券金额、利率、期限、发行对象、发行批次、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制作、签署、披露所有必要的文件。在获得股东年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继续授权董事长刘绍勇先生和/或副董事长马须伦先生具体处理上述发行事宜。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公司此次股东年会批准时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年会结束时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引进20架B777-300ER飞机的议案。

    同意公司引进20架B777-300ER飞机,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出售5架A340-600飞机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售5架A340-600飞机,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2年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修改《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修改《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本次修订生效时间追溯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

    修改后的《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以及本公司网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决定杨辉先生自2012年4月27日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汪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辉先生的简历如下:杨辉先生,34岁,现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杨先生于二○○一年七月加入公司,曾任董事会秘书室法律事务副经理、经理,信息披露部经理,二○一○年四月至今任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杨先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杨先生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2-00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飞机交易和出售飞机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与波音公司在中国上海签订《飞机购买协议》,向波音公司购买20架波音B777-300ER飞机(简称“购买飞机交易”)。

    2012年4月27日,公司和与波音公司签订了《飞机出售协议》,向波音公司出售5架空客A340-600飞机(简称“出售飞机交易”)。

    一、购买20架B777-300ER飞机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购买20架波音B777-300ER飞机交易概况

    1、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与波音公司在中国上海签订《飞机购买协议》,向波音公司购买20架波音B777-300ER飞机。

    2、交易相对方

    波音公司是世界上主要飞机制造商之一,总部位于美国西雅图。本公司确认,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波音公司及最终权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3、交易标的

    本次购买飞机交易的标的为20架波音B777-300ER飞机。

    4、审议程序

    本次购买飞机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3次例会审议批准,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由于本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的交易经累计计算超过了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购买飞机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购买飞机交易还须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协议金额及定价情况

    每架波音B777-300ER飞机的公开市场报价(“目录价格”)约为2.97亿美元,20架B777-300ER型飞机的基本价格合计约为59.4亿美元(美元与人民币按1.00美元兑6.28元人民币折算,约为373.03亿元人民币)。上述基本价格包括机身价格及发动机价格。

    本次交易协议根据一般商业及行业惯例,由本公司和波音公司按公平原则协商确定。据此,波音公司给予本公司较大幅度的价格优惠,因此,该等飞机的实际代价显著低于上述基本价格,并且本公司确认在本次交易中所获的价格优惠公平合理,与本公司以往向波音公司购买波音飞机中所获的价格优惠相当。同时,由于上述价格优惠主要影响本公司营运成本中飞机的折旧,因此,本次交易所获价格优惠对本公司整体营运成本并无重大的影响。

    本公司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环境,行业情况以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该协议项下获得的价格优惠是公平合理的,符合本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所涉金额将以美元现金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在协议生效后,公司先分期支付部分预付款,然后公司于每架飞机交付日再付清余款。

    (四)交付时间

    上述20架B777-300ER飞机将于2014年至2018年分批交付于本公司。

    (五)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公司拟通过业务营运、商业银行贷款、本公司其他融资工具所得资金为本次购买20架B777-300ER飞机提供资金。本次交易代价属于分期支付,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和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出售5架A340-600飞机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出售5架A340-600飞机交易概况

    1、交易概述

    2012年4月27日,公司和与波音公司签订了《飞机出售协议》,向波音公司出售5架空客A340-600飞机。

    2、交易相对方

    波音公司是世界上主要飞机制造商之一,总部位于美国西雅图。本公司确认,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波音公司及最终权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3、交易标的

    本次出售飞机交易的标的为5架空客A340-600飞机。

    4、审议程序

    本次出售飞机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3次例会审议批准,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由于本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的交易经累计计算超过了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飞机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出售5架A340-600飞机交易基本情况

    1、飞机获得时间:上述5架飞机自2003年至2004年分批引进,使用平均年限为8.3年。

    2、账面价值:上述5架飞机2012年4月27日的飞机账面净值为44.6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98%。

    3、运力情况:上述5架A340-600飞机2011年的年可用吨公里(ATK)为861,263,300吨公里,占2011年本公司全部ATK的4.61%。

    4、主要航线:A340-600飞机目前的主要航线为本公司上海-纽约和上海-洛杉矶等主要远程国际航线。

    (三)协议条件

    1、本公司向波音公司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所拥有的空客飞机所有权;

    2、于交付日,空客飞机无被抵押或附带优先权,或本公司就该等抵押或优先权(如有)向波音公司提供相关解除文件;

    3、出售协议项下的保证及陈述真实正确。

    (四)协议金额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是由本公司和波音公司按公平原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参照5架A340-600飞机交付时的账面价值确定。价格包括机身、随机发动机以及随机配件。

    (五)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所涉金额将由波音公司以美元现金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在协议生效后,波音公司于每架飞机交付后分期付款。

    (六)飞机交付状态

    飞机按照中国民航(CAAC)现状交付。

    (七)交付时间

    为了合理安排公司运力,出售上述5架A340-600飞机与引进上述20架B777-300ER飞机交替进行,即引进一架B777飞机,出售一架A340-600飞机,并于2014年、2015年完成5架A340-600飞机的交付工作。

    三、进行购买飞机交易和出售飞机交易的理由及预期对公司的益处

    不考虑本公司可能基于市场环境和机龄而对机队作出的调整,以本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可用吨公里(ATK)计算,本次购买飞机交易将使公司的运力增长约26.28%,本次出售飞机交易将使公司的运力减少约4.61%。由于本次出售的5架A340-600飞机的交付日期与引进B777-300ER飞机交替进行,且B777飞机和A340-600飞机均属于远程飞机,因此出售A340-600飞机所引起的运力缺口将由B777飞机补充,出售上述5架飞机并不会对本公司的运力产生影响。

    本公司购买20架B777-300ER飞机,主要是为了满足国际远程客运市场增长的需求,加强本公司国际远程航线的运力,完善公司国际航线网络,增强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提升公司国际航线的经营能力。同时,由于A340-600飞机运营成本较高,航线竞争能力较弱。因此,本公司在购买上述B777-300ER飞机的同时,出售5架A340-600飞机将有助于降低公司单位运营成本,优化公司远程航线机队结构,并进一步提高远程航线旅客舒适度。

    本公司董事认为,购买飞机交易和出售飞机交易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