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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2-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2—01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2年4月2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5月6日下午2:00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9--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七)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1%(含1%)以下的资产交易、0.5%(含0.5%)以下的资产处置有长期决定权。

    修改为:(七)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1%(含1%)以下的总资产交易、0.5%(含0.5%)以下的总资产处置有长期决定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曹和平、曲慧霞、席汝珍、于志良、于惠舫、高岗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新民、冯淑华、刘凤丽、安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薛立军由公司六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现任董事会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定于2012年5月28日上午8:30分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2年5月28日上午8:30分。

    3、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南阳路418号,本公司第二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6、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1—7项议题,已分别经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4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2年5月18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办法: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南阳路418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南阳路418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人:席汝珍

    电 话:0431—87666905、87666871

    传 真:0431—87666813

    邮 编:130011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日期

    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表决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财务决算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6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2—015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2年4月2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5月6日下午3:30分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第七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3人,职工监事2人。第六届监事会提名闫福录、储丽霞、李新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刘晓贤、孙巍由公司六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二年五月六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简历及基本情况

    闫福录,男,57岁,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长春市第一商业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和其他单位兼任职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4月末持有本公司流通股22,92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新志,男,40岁,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曾任青岛海尔集团海尔冰箱长春市营销站长,青岛海尔集团长春海尔工贸有限公司长春一区区域经理,青岛海尔集团长春海尔工贸有限公司网络部长。现任本公司股东单位长春兴业百货贸易公司高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储丽霞,女,36岁,毕业于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曾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柜长、商场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人力资源部部长。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晓贤,女,55岁,毕业于吉林大学经管学院,高级经济师。曾任长春市百货公司团委干事,长春市缝纫机零件专业商店党总支副书记,长春市钟表眼镜公司副总经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处处长。现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兼任职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巍,女,35岁,毕业于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曾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营业员。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商场副经理。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和其他单位兼任职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职工董事简历及基本情况

    曹和平,男,56岁,毕业于吉林大学,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长春市百货公司组织部副部长,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党委书记、总经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兼任职务,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4月末持有本公司流通股481,90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长春市九至十三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曾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商业服务业改革开放30周年功勋人物”、中国商业服务业入世十周年“最具创新力人物”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曲慧霞,女,59岁,毕业于吉林大学,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副总经理,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总经理。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兼任职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4月末持有本公司流通股60,938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全国妇联第十届执委、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席汝珍,女,59岁,毕业于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长春市百货公司(站)办公室副主任、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和其他单位兼任职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4月末持有本公司流通股31,54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志良,男,52岁,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长春市第一商业局业务处处长,长春市财贸委员会基建储运处处长,长春市老三百商厦副总经理。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兼任职务,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4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22,8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惠舫,女,49岁,毕业于吉林省委党校,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人事处处长,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副总经理。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总经理。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和其他单位兼任职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4月末持有本公司流通股68,57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岗,男,37岁,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曾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建设银行支行职员,北京南北财务科技有限公司职员,现任北京长益科技技术有限公司经理助理。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新民,男,74岁,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曾任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长,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长春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院长,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现任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02545号证书。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11年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冯淑华,女,63岁,毕业于吉林省委党校,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吉林省企业整顿办会计,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处长,中国证监会长春特派办处长,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处长、工会副主席。现已退出工作岗位。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参加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取得编号为京01150号结业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11年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刘凤丽,女,52岁,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曾任长春新华印刷厂会计,长春市工程咨询公司会计,长春东皇房地产开发公司主管会计,吉林典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科长。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编号为02676号证书。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11年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安莉,女,64岁,毕业于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辽源市政府市长,长春市政府副市长,中共长春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吉林省政协常委,吉林省人大常委、主任委员。现任长春市政府咨询顾问。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薛立军,男,41岁,毕业于长春大学,助理政工师职称。曾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车百大楼营业员、科员、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业务管理部部长。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车百大楼总经理助理。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