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10日上午10时在福建省福州滨海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91392000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16000万股的57.12%。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2人,代表股份 9139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2人,代表股份 9139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2人,代表股份 9139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12人,代表股份 9139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人,代表股份 9139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人,代表股份 9139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商业银行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人,代表股份 9139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黄杰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作《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2011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王维律师、苏波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