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产经新闻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创业板·中小板
  • 11:产业纵深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监事“退隐”难撇干系
    京威股份“退市危机”未了
  • 首开股份大股东
    提高直接持股比例
  • 浙大网新
    “脱身”中国佳农欠款案
  • 深圳华强孙公司
    增资3.8亿元
  • 武汉控股
    资产重组获省国资委批复
  • 京城控股直控“给力” ST北人变身工业气瓶商
  • 物产中大子公司
    起诉追讨委托贷款
  • 博腾制药分红特设“门槛”:均价低于50元不送股
  • 古越龙山“女儿红”
    提价逾一成
  • “涉稀土”引发林业股群体骚动 永安林业中福实业双双澄清
  •  
    2012年5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7版:公 司 上一版  下一版
     
     
     
       | 7版:公 司
    监事“退隐”难撇干系
    京威股份“退市危机”未了
    首开股份大股东
    提高直接持股比例
    浙大网新
    “脱身”中国佳农欠款案
    深圳华强孙公司
    增资3.8亿元
    武汉控股
    资产重组获省国资委批复
    京城控股直控“给力” ST北人变身工业气瓶商
    物产中大子公司
    起诉追讨委托贷款
    博腾制药分红特设“门槛”:均价低于50元不送股
    古越龙山“女儿红”
    提价逾一成
    “涉稀土”引发林业股群体骚动 永安林业中福实业双双澄清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大网新
    “脱身”中国佳农欠款案
    2012-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邱江

      

      浙大网新终于撇清了信达公司将其列为中国佳农欠款案“共犯”的关系,至此赢得一身“清白”。

      浙大网新今天公告,2012年5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诉被告中国佳农工贸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佳农”)及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重审一案。鉴于原告信达公司在庭前将公司由被告变更为第三人,并同时申请追加中华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经庭审及合议庭合议,当庭确认公司和供销总社与本案没有直接法律关系,不应作为第三人出庭。合议庭并已当庭向各方作出说明,故公司有关本案诉讼已终结。

      信达公司与中国佳农之间的借款纠纷发生于1998年。2010年10月8日,浙大网新公告,中国信达就上述借款合同纠纷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中国佳农和公司(被列为第二被告)向中国信达偿还贷款本金800万元及利息,合计1991万元,并支付2010年3月21日起至全部贷款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后来,信达公司又以浙大网新作为第三人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