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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实施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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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实施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2012-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中卫国脉 编 号:临2012-018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实施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中卫国脉

    证券代码:600640

    交易对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交易对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交易对方: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中心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及乙十层

    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广告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实施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释 义

    在本实施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一)交易主体

    本次资产和业务置出的交易对方为中国电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中电信和实业中心。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中卫国脉及其全资子公司合法持有的数字集群、综合电信销售、呼叫中心和增值业务、通信工程业务涉及的资产、负债(不包括应交税费,应付票据)、业务及附着于上述资产、业务或与上述资产、业务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商旅公司100%股权和通茂控股100%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标的资产溢价情况

    1、置出资产和业务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置出资产和业务的交易价格以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置出资产和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1127-01、1127-02号),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置出资产和业务评估值为7,147.39万元。评估增值1,606.81万元,增值率为29.00%,该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2、置入资产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1126号),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商旅公司的评估值为32,547.82万元,评估增值20,221.89万元,增值率164.06%;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1117号),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通茂控股的评估值为174,517.65万元,评估减值14,261.20万元,减值率7.55%,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四)本次交易的对价支付方式

    1、资产出售

    中卫国脉将数字集群、综合电信销售、呼叫中心和增值业务、通信工程的相关资产和业务出售给中国电信,中国电信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对价。

    根据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置出资产评估报告,置出资产截至基准日的评估值为7,147.39万元。鉴于中国电信指定下属中电信上海分公司、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和业务进行承接,因此中电信上海分公司、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需向中卫国脉支付7,147.39万元现金。

    2、资产购买

    与资产出售同时,中卫国脉向中电信非公开发行股份,向实业中心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分别购买商旅公司100%股权、通茂控股100%股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为14.92元/股,不低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卫国脉本次向中电信、实业中心发行的股份合计数量为133,993,35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3%,其中向中电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1,814,894股,向实业中心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12,178,462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中卫国脉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承诺

    中电信承诺在中卫国脉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实业中心承诺在中卫国脉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鉴于中国电信下属企业实业中心、中电信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分别认购中卫国脉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而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中国电信已直接持有中卫国脉200,764,934股股份。对于中国电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中国电信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中国电信本次重组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中卫国脉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同时,促使实业中心及中电信电信履行各自承诺,即自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实业中心及中电信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实业中心及中电信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中卫国脉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但上述股份在同一控股股东(即中国电信)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期限的限制。

    (六)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

    1、置出资产和业务

    根据《资产和业务出售协议》相关安排,置出资产和业务过渡期间的损益由中国电信承担或享有。利安达对置出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进行了审计,并于2012年5月15日出具了利安达[2012]第1259号审计报告,置出资产在过期期间实现净利润-8,705,661.60元,此部分损失由中国电信承担。

    2、置入资产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相关安排,置入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和变动安排如下:

    (1) 如果过渡期间置入资产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归中卫国脉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实业中心(如置入资产中的通茂控股发生亏损)或中电信(如置入资产中的商旅公司发生亏损)在交割完成日之前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全额补足。

    (2)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的确定以资产交割时各方认可的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大华对通茂控股、商旅公司在过渡期的损益进行了审计,并于5月10日出具大华审字[2012]4610号、[2012]4611号审计报告,通茂控股、商旅公司在过渡期间分别实现净利润79,884,199.05元和63,781,981.13元,上述收益由中卫国脉享有。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

    1、2011年4月6日,中卫国脉刊登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2011年4月28日,中卫国脉与中国电信、实业中心、中电信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中卫国脉与中国电信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3、2011年4月28日,中卫国脉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电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4、2011年5月30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5、2011年5月31日,中卫国脉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资产和业务出售协议>、<资产购买协议>、<关于拟注入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盈利预测数的补偿协议>和<酒店委托经营管理框架合同>、<号百商旅业务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电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评估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6、2011年5月31日,中卫国脉与中国电信签署了《资产和业务出售协议》;中卫国脉与实业中心、中电信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中卫国脉与中电信签署了《商旅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7、2011年6月21日,本次交易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8、2011年6月28日,中卫国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议案》、《关于批准<资产和业务出售协议>、<资产购买协议>、<关于拟注入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盈利预测数的补偿协议>和<酒店委托经营管理框架合同>、<号百商旅业务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电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9、2012年2月16日,中卫国脉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完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关于酒店之委托经营管理框架合同>的补充合同》及《关于三家酒店经营安排之框架合同》等议案;

    10、2012年3月1日,中卫国脉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签署《商旅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议案;

    11、2012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2年第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通过了中卫国脉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12、2012年3月8日,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中国电信豁免要约收购中卫国脉的申请文件;

    13、2012年3月16日,中卫国脉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签署《上海通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议案;

    14、2012年3月31日,中卫国脉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批复(证监许可[2012]430号);

    15、2012年4月28日,商旅公司与通茂控股100%股权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16、2012年5月2日,利安达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2]第1018号);

    17、2012年5月15日,中卫国脉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A股前10名股东名册查询证明》,中卫国脉本次向实业中心、中电信非公开发行的133,993,356股人民币普通A股已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二)相关资产的过户或交付情况

    1、置入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置入资产为商旅公司100%股权和通茂控股100%股权。根据《交割确认书》,各方同意并确认以2012年4月30日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日。2012年4月28日,商旅公司100%的股权和通茂控股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4月28日,中卫国脉向实业中心支付了转让价款7,147.39万元。

    自交割日起,实业中心、中电信交付置入资产的义务视为履行完毕,置入资产已由中卫国脉实际控制,置入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中卫国脉享有和承担,实业中心和中电信对置入资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

    2、置出资产和业务过户或交付情况

    本次重组项下的置出资产和业务为中卫国脉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持有的数字集群、综合电信销售、呼叫中心和增值业务、通信工程业务涉及的资产、负债(不包括应交税费,应付票据)、业务及附着于上述资产、业务或与上述资产、业务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1)房产及车辆的置出

    本次重组中涉及的1处置出房产、20辆车辆的过户工作尚在进行中。

    (2)其他资产和业务的置出

    2012年4月30日,中卫国脉、中国电信、中电信、实业中心签署《交割确认书》,确认了置出资产和业务的具体情况和相关安排、置出资产和业务过渡期间损益等内容,并确认自交割日起,置出资产和业务及置出资产和业务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中国电信指定的三方享有和承担,中卫国脉及其控股子公司对置出资产和业务不再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

    根据《交割确认书》,对于置出资产和业务中无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所有权即可转移的资产,其所有权自签署《交割确认书》之日起即转移给中国电信指定的第三方;对于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方能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各方认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任自交割日起已转移给中国电信指定的第三方;置出资产和业务已由中国电信指定的第三方实际控制。

    (3)员工安置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置出资产和业务不涉及合同制员工安置问题。中卫国脉使用的涉及置出资产和业务的派遣制用工,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随置出业务由中国电信所属相关企业继续使用。

    (4)对价支付情况

    2012年4月27日,中电信上海分公司向中卫国脉支付了4,778.10万元。2012年4月28日,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卫国脉支付了2,369.29万元。

    3、过渡期损益的处理情况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中卫国脉将聘请大华对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履行上述协议的相关约定。大华对通茂控股、商旅公司在过渡期的损益进行了审计,并于5月10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12]4610号、[2012]4611号审计报告,通茂控股、商旅公司在过渡期间分别实现净利润79,884,199.05元和63,781,981.13元,上述收益由中卫国脉享有。

    根据《资产和业务出售协议》的约定,置出资产和业务过渡期损益将由中国电信承担或享有。利安达对置出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进行了审计,并于2012年5月15日出具了利安达[2012]第1259号审计报告,置出资产在过期期间实现净利润-8,705,661.60元,此部分损失由中国电信承担。

    (三)证券发行登记事宜的办理情况

    2012年5月2日,利安达审验了本公司截止2012年4月3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2]第1018号)。根据该报告,截止2012年4月30日,中卫国脉已经完成向实业中心、中电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相关资产的股权过户手续,增加注册资本133,993,356.00元。

    2012年5月1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A股前10名股东名册查询证明》,本公司本次向实业中心、中电信非公开发行的133,993,356股人民币普通A股已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本次重组完成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12年5月15日,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本次发行前后中卫国脉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中卫国脉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卫国脉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中国电信,本次发行股份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重组过程的信息披露情况

    经本公司审慎核查,本次交易资产交割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包括有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重组过渡期间,中卫国脉于2011年5月30日召开了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于独立董事吕延杰任期届满,因此不再担任中卫国脉独立董事一职;中卫国脉于2012年4月21日召开了董事会七届八次会议,推荐王玮成为董事,但尚需等待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此外,中卫国脉副总经理叶伟鹤在2011年度退休。

    除上述情况外,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公司暂未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

    (二)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合同制员工安置问题。中卫国脉使用的涉及置出资产和业务的派遣制用工,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随置出业务由中国电信所属相关企业继续使用。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履行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协议主要包括《资产购买协议》、《资产和业务出售协议》、《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酒店委托经营管理框架合同及补充合同》、《关于三家酒店经营安排的框架合同》、《关于号百商旅资产转让及业务承接的框架协议》、《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中电信关于商旅公司2011、2012、2013年度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电信关于商旅公司2012、2013、2014年度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等。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协议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满足,协议生效,目前本次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履行前述协议的条款。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承诺如下:

    1、中电信、实业中心、中国电信关于股份禁售期的承诺

    2、中国电信关于保证中卫国脉独立性的承诺

    3、中国电信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4、中国电信关于本次未注入酒店资产后续处置计划的承诺

    5、中国电信、中电信、中通服关于内部培训中心及招待所不对外经营的承诺

    6、实业中心关于通茂控股2011、2012年盈利预测的承诺

    7、中电信关于商旅公司2012年盈利预测的承诺

    8、实业中心关于拆除上海通茂加层的承诺

    9、中国电信关于商标、码号资源无偿给中卫国脉使用的承诺

    10、中国电信关于提出修改中卫国脉章程,将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写入中卫国脉公司章程的承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无违反约定的情况;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承诺,本次交易相关方已经或正在按照相关的承诺履行,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和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中卫国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即商旅公司100%股权和通茂控股100%股权已经过户至中卫国脉,股份发行已经完成,公司尚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该等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由于部分承诺的履行条件尚未出现,或部分承诺在某一时间段内持续有效,因此交易双方尚未履行完毕所有承诺。在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出现的情况下,交易双方继续履行相应承诺。

    上述未尽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八、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中卫国脉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相关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中卫国脉已经合法有效地取得置入资产;置出资产已进行交割,相关产权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中卫国脉本次向实业中心、中电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中卫国脉尚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律师的结论意见

    律师金杜认为:“本次重组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或依法律法规的修订而豁免,本次重组可以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绝大部分拟出售资产和业务的交割、拟注入资产所涉及的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中卫国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涉及中卫国脉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中卫国脉尚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增股份发行和上市办理信息披露手续,该等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九、备查文件及查阅方式

    (一)备查文件

    1、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和业务出售及发行股份和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中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430号)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A股前10名股东名册查询证明》

    (二)备查方式及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网址查阅本核查意见和有关备查文件:

    1、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培忠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207号国脉大厦

    电话:(021)62762171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俊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大厦二期19层

    电话:(0755)23585888

    3、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 5 月 17 日

    中卫国脉、上市公司、本公司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实业中心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中心
    商旅公司号百商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通茂控股通茂酒店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实业中心和中电信
    置出资产和业务中卫国脉及其全资子公司合法持有的数字集群、综合电信销售、呼叫中心和增值业务、通信工程业务涉及的资产、负债(不包括应交税费,应付票据)、业务及附着于上述资产、业务或与上述资产、业务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置入资产商旅公司100%股权和通茂控股100%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中卫国脉将置出资产和业务出售给中国电信,同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中电信购买商旅公司100%股权以及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和现金方式向实业中心购买通茂控股100%股权
    资产购买中卫国脉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中电信购买商旅公司100%股权以及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和现金方式向实业中心购买通茂控股100%股权
    资产出售中卫国脉将置出资产和业务出售给中国电信
    资产承接方中电信上海分公司、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中中电信上海分公司承接数字集群业务和资产,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综合电信销售、呼叫中心和增值业务、通信工程业务和资产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达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立信大华、大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企华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
    《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资产和业务出售协议》中国电信与中卫国脉于2011年5月31日签署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与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和业务出售协议》
    《资产购买协议》实业中心、中电信与中卫国脉于2011年5月31日签署的《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
    本报告书《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重组报告书《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出售资产和业务及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向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中心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和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交割确认书》中国电信、中卫国脉、中电信和实业中心共同签署的《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之资产交割确认书》
    交割日2012年4月30日
    人民币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本性质
    1中国电信集团公司194,964,93436.42限售流通股
    5,800,0001.08非限售流通股
    2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中心112,178,46220.95限售流通股
    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1,814,8944.07限售流通股
    11,009,0422.06非限售流通股
    4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7,400,0001.38非限售流通股
    5上海捷时达邮政专递公司5,503,2831.03非限售流通股
    6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非凡结构化1号2,040,0390.38非限售流通股
    7周众易1,322,6000.25非限售流通股
    8曾秀玲1,126,4190.21非限售流通股
    9中国邮电工会上海市邮政委员会1,107,9340.21非限售流通股
    10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区邮政局951,1240.18非限售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