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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岐山:
    努力开创中部地区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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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昌星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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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破垄断坚冰 铁道部鼓励民资投资铁路
    201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玉志

      

      一直被人诟病的铁路垄断坚冰有望打破。

      铁道部昨日发布文件称,将深入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支持铁路企业股改上市,创新铁路债券发行方式,鼓励保险基金扩大投资铁路的范围和力度,探索利用项目融资、融资租赁、信托计划等多种融资工具,为民间资本投资铁路提供投融资平台,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建设的渠道和途径。

      这也是继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部委出台实施细则后,首个出台实施细则文件的部委,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领域、方式及相关政策措施。

      此前,国家发改委召开45个部门参加会议,要求各部门落实民间投资“新36条”,并要求今年上半年争取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相关实施细则。

      铁道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 》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依法合规进入铁路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廖明认为,铁路等行业的改革,在实现政企分离的基础上,可以对其实行网运分离,对网络建设(如铁路轨道、电力、信号网络、国家电网等)实行国家建设管理,而服务运营主体(如客运、货运、发电等)可以吸引民资、外资等来经营。

      廖明的观点也得到了呼应。《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业务,鼓励民营企业和国铁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物流合作,提高铁路物流运输服务水平。与此同时,除了参与中间环节外,前期勘探、路网建设和非运输环节,民间资本也有望获得准入。

      《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建设铁路干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煤运通道和地方铁路、铁路支线、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铁路轮渡及其场站设施等项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凡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民营企业,允许参与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投标,对民营企业和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采用统一的招标条件,确保公平竞争;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铁路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同时,铁道部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技术创新,投资铁路新型运输设备、轨道桥梁设备、电气化铁路设备器材、节能环保设备器材、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及其他铁路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维修,平等参与设备采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