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证券代码:600809 编号:临2012-009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在公司酒都宾馆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股权数316027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0%。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李秋喜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并经逐项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票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同意票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61,350,377.5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14,952,877.59元,减去已付的2010年度现金股利216,462,066.50元,201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659,841,188.67元。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2,924,1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0股红股,并派发5.00 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送红股432,924,133股,派发现金股利216,462,066.50元,两项共计分配利润649,386,199.50元,结余1,010,454,989.17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授权董事会按照送股后总股本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关于注册资本、第十九条关于公司总股本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同意票96050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报告》。同意票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公司保健酒扩建项目及配套区域防洪工程项目的报告》。同意票316027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审议通过《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扩股实施方案的报告》。同意票960509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孙水泉、段燕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