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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幕交易花样多 呈现五大新特点
    2012-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婧妤)

      ■记者观察

      证监会稽查局统计数据显示,2010至2012年4月,监管部门共查处内幕交易案件122起,非正式调查193起,移送公安机关内幕交易案36起,站同期移送总量的64%。同时,2010年来共召开22次发布会,披露31起内幕交易案的查处情况。

      证监会稽查总队成立以来,共承办257起各类案件,内幕交易案144起,占比56%;近年内幕交易案件占承办总量的比例逐步上升,从2008年37%上升到2011年的83%。2010年以来查办内幕交易案件91起,约占同期案件总量的79%。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数据显示,2007到2012年4月底,处罚委共处罚36起内幕交易案件并做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罚没金额1500多万元。而自证监会成立以来至2006年,只处罚了内幕交易案件12起。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内幕交易偶发案件趋于减少,呈现出五大特点。

      一是涉嫌内幕交易人员隐藏越来越深,信息传递难以发现。知情人往往借用非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进行内幕交易,查处传递过程困难。二是内幕交易主体更加多元化,除了法定内幕信息主体外,其他因为职务关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增多,包括上市公司重组各方相关机构人员,保荐人、私募基金、上市公司债权人、商业银行大客户等。三是复杂性增加,真正的大案呈现集团化、组织化特点,有预谋地进行。四是潜在违法者反调查、反侦察水平越来越高,通过多种手段规避调查、规避刑侦。五是有组织的内幕交易案件往往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操纵市场等其他违法违规案件交叉、结合在一起。(马婧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