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5
债券代码:112029 债券简称:11软控债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2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2012年付息期的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5月31日,付息债权登记日和除息日为2012年6月1日。凡在2012年5月3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12年6月1日(含)后买入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08号文”核准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12年6月4日(因2012年6月2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至2012年6月4日)支付2011年6月2日至2012年6月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1软控债。
3、债券代码:112029。
4、发行总额:人民币9.5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在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5.48%。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6月2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0、付息日: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6月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2、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48%。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54.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3.8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9.32元。
三、本次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2年6月1日;
2、除息日:2012年6月1日;
3、付息日:2012年6月4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债券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12年6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界定标准参见本公告最前面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
联系人:郑雷、鲁丽娜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0532-84011517
2、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楼
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010-57631261
传真:010-8809182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