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2—01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申请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12年5月24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本公司发行不超过29,710.5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含超额配售3,875.2万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请。
本公司H股保荐人已收到香港联交所向其发出的信函,其中指出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的上市申请,但该信函并不构成正式的上市批准,香港联交所仍有对本公司的上市申请提出进一步意见的权力。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2—01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刊发H股发行网上预览
资料集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现在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工作。因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境外上市外资股,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因此,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做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同时,本公司上市申请需要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最后批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2年4月5日作出《关于核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45号),核准本公司发行不超过29,710.5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含超额配售3,875.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可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12年5月24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但该申请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最后批准。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本公司将于2012年5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本次H股发行的网上预览资料集。该预览资料集为本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要求而刊发,刊发目的仅为便利于上市过程中的较早阶段向符合认购条件的机构及散户投资者同步发布资料,除此以外并无任何其他目的。同时,该预览资料集为草拟本,其内所载资料并不完整,亦可能会作出重大变动。鉴于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公司将不会在境内的报纸及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本次H股发行的网上预览资料集,但为使境内的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H股发行的网上预览资料集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及本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有关本次H股发行的网上预览资料集,可于2012年5月28日上午9时之后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以下网址进行查看:
http://www.hkexnews.hk/reports/prelist/wpip_co_list_c.htm (中文)和http://www.hkexnews.hk/reports/prelist/wpip_co_list.htm (英文)。
本公司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等披露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做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