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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12-0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2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2人,实际表决董事12人。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追加201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暨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预案》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20.30%)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追加201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该临时提案,公司将在监管部门正式受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行政许可申请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以尽快取得业务资格、开展业务。以下事项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申请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监管规定,公司获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后,如涉及公司《章程》的变更,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公司《章程》变更手续及工商变更手续。

    二、《关于对中证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同意对中证期货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7亿元,增资后中证期货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亿元增至15亿元。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0 股票简称:中信证券 编号:临2012-0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4月28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发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2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20.30%)出具的《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该函,中信集团提请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暨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信集团有权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其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一项议案外,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未改变,现将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2年6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饭店会议中心二层万黛厅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本公司的H股股东另行通知),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及通函。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案(十二项)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年度报告

    4、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12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7、关于授权董事会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11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1、关于预计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12、关于调整公司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补助的议案

    (二)特别决议案(两项)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三)非表决事项(一项)

    201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仅供审阅)

    上述议案须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特别决议事项需要获得出席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cs.ecitic.com。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应于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格式见附件二)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4、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s.eciti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及通函。

    (三)进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12年6月20日8时4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编:1001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8610)60836030

    传真:(8610)60836031

    五、备查文件

    中信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附件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回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9日

    附件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投票指示:

    普通决议案(十二项)同意反对弃权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年度报告   
    4、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12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7、关于授权董事会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11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9.1王东明   
    9.2殷 可   
    9.3程博明   
    9.4方 军   
    9.5居伟民   
    9.6吴晓球   
    9.7李港卫   
    9.8饶戈平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10.1倪 军   
    10.2郭 昭   
    10.3何德旭   
    11、关于预计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12、关于调整公司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补助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两项)同意反对弃权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划“√”,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填写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3、请填上代理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100125);联系人:曲先生;联系电话:(8610)60836030;传真:(8610)60836031。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附件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回复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内资股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012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本回复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100125);联系人:曲先生;联系电话:(8610)60836030;传真:(8610)60836031。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