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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鹏华金刚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鹏华金刚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协议,自2012年5月30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信银行为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06013)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银行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站:http://bank.ecitic.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A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5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丰泽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16061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基金分级运作期,丰泽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于丰泽A的开放日接受申购赎回,丰泽B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2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2年6月7日
    赎回起始日2012年6月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丰泽A丰泽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061915006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丰泽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丰泽A的首次开放日为2012年6月7日,即该日办理丰泽A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无法按时开放丰泽A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

    (2)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申购丰泽A,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丰泽A,首次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暂不受此限制)。若发生比例确认,申购金额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3.2 申购费率

    丰泽A的申购费率为0。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低赎回份额限制。丰泽A不设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

    4.2 赎回费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半年为丰泽A的一个开放周期,持有期限为一个开放周期的,丰泽A的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限为一个以上开放周期(不含)的,丰泽A的赎回费率为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丰泽A份额赎回。丰泽A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10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5.2 场外代销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浙江民泰银行、东莞农商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

    (2)证券公司和第三方销售渠道:国信证券、齐鲁证券、湘财证券、方正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宏源证券、华西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上海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长城证券、安信证券、兴业证券、信达证券、平安证券、广州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天相投资顾问。

    (3)如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7 丰泽A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丰泽A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对丰泽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泽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泽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开放日当日,丰泽A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申购与赎回。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因此,丰泽A开放日当日通过本公司网站以及指定报刊披露的净值仍然为折算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不是折算调整至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丰泽A 首次开放日即2012 年6 月7 日办理其申购、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1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的《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丰泽A将于丰泽A的开放日接受基金投资者的集中申购与赎回,丰泽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丰泽A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泽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泽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泽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丰泽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开放日结束后,两级基金的份额配比将根据申购份额与赎回份额实际成交确认情况重新进行确定。两级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第9位,小数点第9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在每次开放日后,根据丰泽A份额折算和申购、赎回情况可能会出现两级份额配比大于或小于7:3的情形。具体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丰泽B 的份额数为900,092,296.36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每一个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泽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对于丰泽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丰泽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泽A与丰泽B的份额配比小于7:3,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泽A 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丰泽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泽A与丰泽B 的份额配比超过7:3,则在经确认后的丰泽A与丰泽B 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丰泽A本次开放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销售机构对丰泽A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丰泽A申购和赎回申请。丰泽A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丰泽B 于2012 年6 月7日和2012 年6月8日实施停牌。

    (5)丰泽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即2011 年12 月8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乘以1.35,计算设定丰泽A 的首次年化约定收益率(单利)为4.7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丰泽 A 的年化约定收益率将在每次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丰泽A 在本次开放日后的年化约定收益率将根据丰泽A 的首次开放日,即2012年6月7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乘以1.35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丰泽 A 的年化约定收益率(单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35。

    丰泽 A 的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 位。

    丰泽 A 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6)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7)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8)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如在分级运作期间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丰泽A份额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相对于“丰泽A”,“丰泽B”收益可能有一定的波动幅度。但是,由于本基金以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0日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丰泽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泽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丰泽A的基金份额本次折算基准日与其首次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2年6月7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丰泽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丰泽A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泽A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丰泽A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丰泽A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丰泽A基金份额净值/1.000

    丰泽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丰泽A的份额数×丰泽A折算比例

    丰泽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后的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丰泽A在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将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由此计算得到的丰泽A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丰泽A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丰泽A基金份额净值、丰泽A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