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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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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2-29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6月4日,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颂斌先生主持,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利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既能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又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321.44万元。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更快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打好基础,提高公司发展速度,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展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聚氯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除上述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详细情况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4日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2-30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7号文核准,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594.32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24,595.16万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1年5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90010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列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投项目

    实施单位

    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高性能环保改性聚氯乙烯材料技术改造项目银禧科技3,961.893,961.89
    节能灯具专用改性塑料技术改造项目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7,229.967,229.96
    无卤阻燃弹性体电线电缆料技术改造项目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5,807.315,807.31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011年6月2日,公司及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10月18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单位—子公司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东莞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1年11月16日,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工塑”)与公司、东莞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已披露的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年5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利用超募资金4,2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利用超募资金700万元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2、2011年7月20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1.5亿超募资金和1.5亿自筹资金在苏州设立子公司建立新生产基地的议案》。截至目前,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实收资本为15,19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投入超募资金1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银禧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入自有资金190万元)。

    3、2011年9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100万元暂时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并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超募资金已于2012年3月2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截至2012年6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共为24,972.59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超募资金余额为4,917.78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合理性和必要性

    1、银禧科技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利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既能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又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321.44万元。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更快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打好基础,提高公司发展速度,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划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12月个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的规定,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展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聚氯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除上述聚氯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12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利用部分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2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利用部分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监事会决议公告)。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明确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所需流动资金。该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从内容和程序上,该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展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聚氯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除上述聚氯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计划利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计划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展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聚氯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除上述聚氯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4日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2-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6月4日上午,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叶建中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利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既能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又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321.44万元。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更快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打好基础,提高公司发展速度,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展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聚氯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除上述套期保值业务外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