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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基金行业协会的外部治理功能——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经典案例借鉴
    2012-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代宏坤

      发挥基金行业协会的外部治理功能

      ——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经典案例借鉴

      通过持续地与SEC以及其他监管者进行对话,投资公司协会始终支持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法律和监管,维护了公众信心,逐渐使共同基金变得更让人放心、更透明和更令人尊重。

      投资公司协会还建立了很高的行业标准,大大超越了法律和规章本来的要求,并制定了一系列行业最优实践准则。

      ⊙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

      代宏坤

      

      近日,国内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了,协会的成立对于推进国内基金业的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将发挥重要作用。投资者利益的充分保障,有赖于基金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的相对均衡。国内基金业还处于发展的初期,在基金内部治理还不尽如人意的时候,相对有力的外部治理能够规范行业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在这方面,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简称“ICI”)在推进美国共同基金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可供我们借鉴。投资公司协会于1940年10月1日成立,它更像是一个自我监管组织,而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组织。从一开始,协会的主要使命就是协助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进行有效的投资公司监管,代表整个行业“用一个声音说话”,协调行业内部的不同需求,并把本行业的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以有组织的形式呈现给监管者,在推进基金的外部治理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A

      持续地与SEC及其他监管者对话

      投资公司协会成功和持续地与SEC以及其他监管者进行对话,始终支持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法律和监管。多年来,美国基金投资者受益于投资公司协会和监管者的特殊联盟。这种联盟保障了投资者利益,维护了公众信心,逐渐使共同基金变得更让人放心、更透明和更令人尊重。在与SEC及其他监管者的对话中,对共同基金税收优惠和货币市场基金存续的争取是两个比较经典的案例。

      共同基金税收优惠的案例

      通过基金业人士持续地向监管者的游说,在1936年的税法中,法律赋予了共同基金导管税收待遇,使基金持有人和直接投资证券的人待遇相同。如果没有这样的待遇,很难说共同基金是否会继续存在,更不用说繁荣壮大了。美国联邦所得税规定,一个公司从另一个公司那里获得的分红是完全免税的。因此,投资公司从他们投资的公司处获得的分红是完全免税的,投资公司把这些分红付给持有人,后者照章纳税。

      但是在1935年6月,罗斯福总统为了遏制控股公司,建议对公司间的分红转移征税。在他的演讲中,总统称对接受“公共监管”和“为小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散服务”的投资公司可能有一个豁免。

      国会于是规定这种分红只有90%免税,但没有如罗斯福提到的,对投资公司予以豁免。因此投资公司要为它们收到的一部分分红交税,基金份额持有人比起直接持有股票要多一点税负。投资公司担心这一征税会导致它们最终出局。

      1936年3月,罗斯福总体提议建立一个全新的税收体系,对未分配的公司利润征税,公司税率要提高,但对给股东的分红有一个全面的扣减。

      共同基金领袖们把总体的建议看作一个“天赐良机”,能解决它们的税务问题。马萨诸塞投资者信托的主管格里斯沃德提出了一个理论,认为投资公司可以被看做只不过是基金持有人和基金投资于其中的证券的一个导管。在这种理论下,基金不应被征税,持有人应当被看做自己直接持有证券。随后,格里斯沃德等人会见了参议员,还会见了国会成员以及国内税务局和财政部的官员,讨论让共同基金获得法律豁免的可能性,并最终会见了罗斯福总统。这些努力的结果是《1936年税收法》。该法规定,如果一家共同基金满足了一些要求,就能免税,基金持有人将就他们的所得纳税,因此基金持有人就和直接投资证券的人待遇相同了。

      为了保证基金持有人会纳税,法律要求基金把至少90%的所得在当年作为可税分红分配给持有人。《1936年税收法》也成立美国共同基金发展的基石。

      货币市场基金存续的案例

      再如,投资公司协会在与银行和存贷协会的斗争中,争取到了监管部门和立法机构的支持,使货币基金保留了下来,并成为美国共同基金史上的最大创新。

      在20世纪60年代末高度的通胀压力下,机构和富人能够获得较高的市场利率,因为他们能数以万计地购买财政债券,但绝大多数的人只能获得不到5%的储备利率。这是因为绝大多数的人通过存折储蓄账户来存钱,而联邦银行规章Q条例对银行存款规定了4.5%的利率上限,对存贷组织的存折账户规定了4.7%的上限。于是,货币基金出现了,其最初的想法是创建一个共同基金去投资财政债券、大额存款凭证和其他短期金融工具并赚取高额利息,并在那些利息中拿出一部分来回馈给基金持有人。

      货币市场基金对银行和存贷组织构成了激烈的竞争,迅速引起了联邦银行监管者的注意,他们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来阻碍货币基金的增长。1976年,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联邦住房贷款银行董事会提议禁止把大额存款凭证(十万美元及以上)卖给货币基金。投资公司协会、消费者团体、参众两院银行委员会的领袖等团体都激烈反对这一建议,其最终被撤回。货币审计署开始认为银行信托部门应该被禁止投资于货币基金。投资公司协会和几个基金为此和审计署进行了商谈,后者也改变了其立场。类似地,全国信贷联邦局开始认为联邦监管的信贷联盟不能投资于货币市场,但后来更改了其立场。

      1980年1月,参议院银行委员会的金融机构分会举行了关于货币基金的听证会。SEC的证词强调了货币基金和银行在法律上和实际中的不同,声称现存的监管成功保护了基金持有人,并特别指出基金的增长没有导致大的监管问题。经过与银行和存贷组织长期的系列斗争,货币基金及其捍卫者改写了历史。货币基金为数百万普通投资者提供了类似于有钱人和机构可以享有的市场回报率,引领了银行和存贷组织利率上限的废除,成了共同基金业历史上最重要的产品创新。

    B

      制定了一系列

      行业最优实践准则

      除了与SEC以及其他监管者进行持续对话外,投资公司协会还制定了一系列行业最优实践准则,这些行业标准大大超越了法律和规章本来的要求,为共同基金的董事提供了额外的指导。

      基金业内人士投资股票的案例

      对于基金业内人士是否能投资股票,在美国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也存在很大争议。20世纪60年度,SEC的职员很关注基金内幕人利用他们对基金投资活动的知识来进行个人投资的可能性,例如,购买基金现在买的或准备买的证券。在爆发出基金业内人士个人投资的丑闻后,投资公司协会及时组建了顾问委员会,并制定一系列有效措施,承担起了重建公众信心的责任,通过自律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公众的谅解。

      为了回应基金业内人士对投资证券的关注,《投资公司法》1970年修正案增加了新的第17(j)节,授权SEC在此领域制定规则,特别是要求基金颁布道德守则来管治基金内部人的个人投资。于是,1971年投资公司协会开始起草建议规则和道德守则样本,并提交给SEC。在法律授权十年后,SEC在1980年制定了规则17j?—1。基金的道德守则有三个关键条款:(1)禁止基金内部人买卖任何基金正在或正在考虑买卖的证券;(2)内部人必须向基金报告他们所有的个人证券交易;(3)基金可以对违反守则的行为施加惩罚,包括终止雇用。

      后来,在1994年1月,景顺基金集团开除了一个著名的投资组合经理约翰·卡韦斯科,因为他没有按照道德守则的要求报告个人证券交易。基金业受到了新闻界、监管者和国会成员的大肆攻击,有人呼吁禁止基金内幕人除了投资于他们集团的共同基金外,不得从事任何个人投资。基金业内的大部分人都为之震惊,觉得这是反应过度。业界认为对基金从业人员的个人投资全面禁止会导致人才流失,基金经理会离开去管理年金计划、对冲基金和其他没有此类限制的投资工具。

      此事没有自行平息,争议愈演愈烈,投资公司协会承担起了重建公众信心的责任。ICI考虑协会可以采取的结束事端的行动,但不打算全面禁止个人投资。后来,ICI成立了一个由业界CEO组成的蓝带委员会,要求在90天里制定出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包括禁止短期交易。顾问组织各种专家私下碰面,如SEC前官员、会计和法律界的代表、知名道德学家和学者。1994年5月9日,在90天的截止期限到来前,顾问组发布了其报告,呼吁把多个严格措施纳入基金道德守则,这些建议被业内广泛接受。监管者、国会成员和业界观察者都赞扬了顾问组的工作。SEC主席称这些建议“建设性地解决了投资组合经理为他们的个人账户买卖证券时发生的利益冲突问题”。众议院能源和商业委员会主席表示报告是“一系列厉害和深入的程序要求”。

      董事会的案例

      再如,在界定董事会角色的争论中,投资公司协会也由自己的顾问委员会向SEC提交了报告,并且多项建议为SEC采纳。

      多年来,可能共同基金监管中最难让人一致的问题就是基金董事的角色了,一派人主张废除基金董事。因为在运作中,董事几乎从不解雇基金顾问。巴菲特在1993年写道:“即使在位的基金经理持续业绩不佳,一个‘独立’的共同基金董事也不会建议他的基金另寻经理,等他真要这么做时,猴子都能打出一部莎士比亚戏剧了。”而另一极端的人主张大大扩张基金董事的角色,如让董事定期决定哪个外部机构来担任基金的顾问,或者甚至让董事定期决定他们是否应当解雇顾问,而由自己来承担管理功能。1999年,SEC就投资公司独立董事的角色开了一个圆桌会议。在结束时,SEC主席莱维特邀业界和SEC的职员提出建议来改进现有的体系。于是,投资公司协会建立了一个蓝带委员会,发布了一个报告,支持了一系列最佳实践,包括至少三分之二的董事是独立董事,现有的独立董事挑选新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审计委员会完全有独立董事组成,一个或多个“牵头”董事协调独立董事的活动。SEC修改了多个豁免规则,要求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的多数,新的独立董事由现任独立董事挑选,任何独立董事的法律顾问必须是独立的。2003年共同基金交易丑闻被披露后,SEC增加了规定,要求独立董事占到75%,主席也由独立董事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