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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2012-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洛阳玻璃 证券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2-016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上午九时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下称"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60,744,943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建明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普通决议案:

      1、 审议本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160,744,943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本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160,744,943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60,744,943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本公司201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846万元,加上年初累计亏损人民币90,059万元,年末累计亏损为人民币86,213万元,故本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201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33万元,加上年初累计亏损人民币129,434万元,年末累计亏损为人民币128,201万元。故本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160,744,943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60,744,943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批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12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同意:160,744,943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股东大会由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委托河南九都律师事务所孙喆律师担任点票监察员,进行书面投票点票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由河南九都律师事务所孙喆律师、李晓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九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