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专版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创业板·中小板
  • 11:专 版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专 版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上接A10版)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实行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2012年6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A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1版:信息披露
    (上接A10版)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实行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2-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6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多利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20210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8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2年6月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104,571,956.5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2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南方多利增强债券A南方多利增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202103202102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0541.1036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46,531,895.6158,040,060.92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300.30

    注:《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2年6月15日
    除息日2012年6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18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2年6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2年6月18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2年6月19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2年6月14日之前(含2012年6月14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 由于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7)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