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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2-028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2年6月7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2年6月13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杜军先生未出席,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的议案》

    根据禹城市城市建设规划及公司战略规划,为有效整合自身资源,实现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拟对“年产6,000吨低聚木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将该项目建设地点由山东省禹城市汉槐街北,洛北干东,迁至山东省禹城市高新区(外一环东),该土地使用证号为禹国用(2010)第0357号,面积151,169平方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该项目建设地点调整后,更加符合禹城市建设规划,可使公司项目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土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为进一步实施储备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循环经济体系提供便利,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议案发表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的保荐意见》于2012年6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延伸公司产业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战略发展与产业扩张的资金需求等。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发行短期融资券可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2年6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进行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效率,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2年7月3日(星期二)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详见2012年6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2-029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69号]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1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710.9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25日划入公司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立信大华验字[2011]197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中的11,031.17万元用于“年产6,000 吨低聚木糖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禹城市汉槐街北,洛北干东。

    根据禹城市城市建设规划及公司战略规划,为有效整合自身资源,实现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拟对“年产6,000吨低聚木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将该项目建设地点由山东省禹城市汉槐街北,洛北干东,迁至山东省禹城市高新区(外一环东),该土地使用证号为禹国用(2010)第0357号,面积151,169平方米。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因禹城市城市建设规划调整,市区内迎宾路以西停止新建工业项目,根据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年产6,000 吨低聚木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禹城市汉槐街北,洛北干东,该宗土地正处于禹城市市区迎宾路以西,因此,公司将该项目建设地点由山东省禹城市汉槐街北,洛北干东,迁至山东省禹城市高新区(外一环东),该土地使用证号为禹国用(2010)第0357号,面积151,169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地点调整后,更加符合禹城市建设规划,可使公司项目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土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为进一步实施储备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循环经济体系提供便利,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的意见

    经核查,龙力生物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且该事项已经龙力生物董事会审议通过。

    华英证券认为,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2-030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战略发展与产业扩张的资金需求。

    本次拟申请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计划注册规模:本期短期融资券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

    二、短期融资券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三、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目的: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延伸公司产业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战略发展与产业扩张的资金需求等,同时可适当优化融资结构,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

    四、短期融资券期限: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年。

    五、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本次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本次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七、短期融资券发行对象:本次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八、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公司管理层须做好资金使用计划,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安排做好融资和用资的动态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出现资金积压或拖欠借款的现象,确保公司正常的运作和良好的信誉。

    2、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3、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短期融资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结束时为止。

    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2-031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 2012年7月3日(星期二)下午13:30

    2、 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5日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科技园二楼会议室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2年6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进行授权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于2012年6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股东可以现场、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持股凭证;

    (3)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

    (4)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2年7月2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山东省禹城市汉槐街1309号,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2512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 登记时间:2012年7月2日9 :00-11: 30、 13 :30-17: 00。

    3、 登记地点:山东省禹城市汉槐街1309号,公司证券部。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四、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高丽娟(女士)、刘春耀(先生)

    (2) 电话:0534-7288765

    (3) 传真:0534-7282517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 注:

    附件二: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如果委托人对议案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以受托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为准。

    序号议案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进行授权的议案》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