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骋骋
笔者近日去温州调研,实际感受了民间资金多、投资难,小微企业多、融资难这“两多两难”的诸多细节。忽然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讲,去年下半年发生的温州民间金融风潮是件好事,因为它让发酵已久的深层次矛盾摆到了国人面前,再不容回避,有助于坚定国人深入金融改革的信念。
大家知道,温州民间金融乱象由来已久,由民间借贷导致的企业家跑路事件几乎每年都在发生,只不过去年下半年这次最为严重,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
民间借贷风潮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对金融业的高度垄断。由于民间资本无法进入银行等金融领域,导致“二元融资结构”成为我国现阶段金融体制的最主要特征。一方面,我们已发展出一个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组成的在国家监管体制下的正规金融市场;另一方面,由地下钱庄、高利贷等组成的在国家监管体制外的非正规金融市场仍然挥之不去。在这样一种特殊的融资结构下,民间借贷系统性风险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随时可能爆发的潜在隐患。
在生产要素价格持续上涨、人民币升值等大背景下,本已微利的民营企业无法按原有的轨迹继续生存。如果将资金存在银行,利息收入赶不上通胀的速度。因此,民营企业家将本该用于实体经营的资金挪作炒房、炒矿甚至炒钱。并形成“热钱涌入-资产价格暴涨-更多热钱涌入-资产价格更涨”的恶性循环。温州、台州等地的炒房团、炒矿团即是这种循环的最好注解。不仅如此,二元融资结构导致“利率双轨制”形成一个套利空间。一些企业不惜从银行错钱再投入民间借贷,赚取利差。一些上市公司也将大量的资金投入非正规金融市场,甚至直接参与资产市场的投机操作。
在这样一个二元融资结构中,一旦遭遇宏观调控,系统性风险可能随之而来:其一,由于银根紧缩,导致正规金融市场的资金回笼,利率提升,产生挤出效应;其二,由于宏观调控使资产价格下跌导致高回报的投资机会消失,使参与投机的民营企业无法偿还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双向挤压使信用链断裂,终于逼得民企老板“跑路”。
直到现在,温州有超过6000亿元的民间资本,并以每年14%速度增加。要化解民间借贷的系统性风险,必须突破长期形成的金融“封锁”,让暗潮涌动的地下民间金融浮出水面,打破民间闲置资金与中小企业贷款难共存的怪圈。温州综合金融改革的方案是近年来最值得关注的经济体制改革突破,它明确了民间金融的合理性,并将监管权力下放到地方,这是具有突破性的变化。 “两多两难”,正是此次金融改革要破解的核心问题。不过,笔者以为,在温州金融改革试点方案所确定的十二项主要任务中,最可能的突破口在于放宽“小微型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
这首先是因为,对于温州这样一个地级市来说,要在大中型金融机构上实现金融改革的突破是不可能的。从法律条文上看,大中型金融机构的资本金要求,民营企业完全有可能达到,但要获得金融许可证却几乎不可能。因此可以预见,温州金融改革只可能在小微型金融机构上有所作为。事实上,在温州金融改革方案中也并没有提要成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与保险公司等大中型金融机构,而只是要求放宽小微型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比如允许符合条件的法人作为设立村镇银行的试点,允许单个法人在村镇银行参股比例提高到20%以上,扩大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优先改制为村镇银行等等。
由于小微型金融机构对经济变化反应速度快,办理贷款考核机制灵活简单、融资效率较高,所以小微型金融机构在对小微型企业融资上有着独特长处。同时,小微型金融机构具有“本土化”优势,他们可以充分利用当地民企经营状况,减少信息不对称和成本问题。民间借贷一般存在于相互熟悉的经济主体之间,小微型金融机构与民间借贷的相似特点,提高了小微型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对接的可能性。唯其如此,我们才有可能将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的民间资本引到地面,使民间资本规范化、阳光化。
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金融结构,区域经济转型需要与之相配套的金融改革。区域经济企业规模结构应与这一地区金融企业规模结构相一致,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温州经济必将更多地仰仗小微型金融机构。从全国范围看,如果在短期一下子放宽大中型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一旦政府监管不力,将造成全国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而小微型金融机构即使出现信用风险,也能限制在一定范围和局部地区内,不会造成全国范围内的影响。
前不久,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如果这些实施真能落到实处,我们就有足够理由相信,这次温州综合金融改革必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突破。
(作者系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