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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2-17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6月1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主持人:秦玉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7名,代表股份165,038,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34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64,75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291%,反对28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09%,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4,75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291%,反对28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09%,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4,75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291%,反对28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09%,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64,75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291%,反对28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09%,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64,734,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160%,反对303,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840%,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164,75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291%,反对28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09%,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聘任201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164,74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231%,反对28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09%,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6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164,75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291%,反对28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09%,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3,404,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7.9397%,反对28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0603%,弃权0股;

      关联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确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64,75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291%,反对28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09%,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确定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64,75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291%,反对28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09%,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2、审议《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164,75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291%,反对28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09%,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广亮、黄芳莹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