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指数体系,为投资者提供新的分析工具和投资标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012年7月20日正式发布沪深300红利指数、中证500红利指数、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中证中央企业红利指数和中证民营企业红利指数,编制方案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www.csindex.com.cn)。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8日
附:
沪深300红利指数、中证500红利指数
编制方案
一、指数名称与代码
指数代码 | 中文全称 | 中文简称 | 英文全称 | 英文简称 |
000821 | 沪深300红利指数 | 300红利 | CSI 300 Dividend Index | CSI 300 Dividend |
000822 | 中证500红利指数 | 500红利 | CSI 500 Dividend Index | CSI 500 Dividend |
二、基日和基点
沪深300红利指数、中证500红利指数的基日为2004年12月31日,基点均为1000点。
三、样本选取方法
沪深300红利指数
1、样本空间
满足以下条件的A股股票构成沪深300红利指数的样本空间:
● 沪深300指数样本股
● 过去2年连续现金分红
● 过去2年每年的税后现金红利均大于0,且过去2年的平均税后现金股息率大于1%。
2、选样方法
将样本空间中的股票按照过去2年的平均税后现金股息率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50名的股票作为指数样本。
中证500红利指数
1、样本空间
满足以下条件的A股股票构成中证500红利指数的样本空间:
● 中证500指数样本股
● 过去2年连续现金分红
● 过去2年每年的税后现金红利均大于0,且过去2年的平均税后现金股息率大于1%。
2、选样方法
将样本空间中的股票按照过去2年的平均税后现金股息率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50名的股票作为指数样本。
四、指数计算
沪深300红利指数、中证500红利指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Σ(股价×调整股本数×股息率调整因子)/基期×1000,
其中,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同沪深300指数,股息率调整因子=股息率/(股价×总股本×自由流通靠档比例)。
五、指数修正
同沪深300指数。
六、样本股调整
沪深300红利指数、中证500红利指数每半年调整一次样本股,实施时间分别为每年7月和次年1月的第一个交易日,每次调整的样本股数量一般不超过20%。
在年末定期调整时,根据过去2年的现金分红和市值数据重新计算股息率排名,并选择样本;在年中定期调整时,调出沪深300指数、中证500指数的样本同时也调出相应红利指数,并按照上次年末定期调整时的股息率排名顺序依次选择仍在沪深300指数、中证500指数中的样本进入相应红利指数。
当沪深300指数、中证500指数发生样本股临时调整时,将视情况对相应红利指数样本做出调整。
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
中证中央企业红利指数、
中证民营企业红利指数编制方案
一、指数名称与代码
指数代码 | 中文全称 | 中文简称 | 英文全称 | 英文简称 |
000824 | 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 | 国企红利 | CSI State-owned Enterprises Dividend Index | CSI State-owned Enterprises Dividend |
000825 | 中证中央企业红利指数 | 央企红利 | CSI Centr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 Dividend Index | CSI Centr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 Dividend |
000826 | 中证民营企业红利指数 | 民企红利 | CSI Private-owned Enterprises Dividend Index | CSI Private-owned Enterprises Dividend |
二、基日与基点
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中证民营企业红利指数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日,基日指数1000点。中证中央企业红利指数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日指数1000点。
三、指数选样
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
1、样本空间
□ 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地方国资委、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国有企业的上市公司股票;
□ 过去两年连续现金分红且每年的现金股息率(税后)均大于0;
□ 过去一年内日均总市值排名在全部A股的前80%;
□ 过去一年内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在全部A股的前80%。
2、选样方法
对样本空间内股票,按照过去两年的平均现金股息率(税后)进行排名,挑选排名最前的50只股票组成样本股,但市场表现异常并经指数专家委员会认定不宜作为样本的股票除外。
中证中央企业红利指数
1、样本空间
□ 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以及财政部控股的上市公司股票;
□ 过去两年连续现金分红且每年的现金股息率(税后)均大于0;
□ 过去一年内日均总市值排名在全部A股的前80%;
□ 过去一年内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在全部A股的前80%。
2、选样方法
对样本空间内股票,按照过去两年的平均现金股息率(税后)进行排名,挑选排名最前的30只股票组成样本股,但市场表现异常并经指数专家委员会认定不宜作为样本的股票除外。
中证民营企业红利指数
1、样本空间
□ 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实际控制人为境内(包括港澳台)自然人的上市公司股票;
□ 过去两年连续现金分红且每年的现金股息率(税后)均大于0;
□ 过去一年内日均总市值排名在全部A股的前80%;
□ 过去一年内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在全部A股的前80%。
2、选样方法:同中证中央企业红利指数。
四、指数计算
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中证中央企业红利指数、中证民营企业红利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Σ(股价×调整股本数×股息率调整因子)/基期×1000,
其中,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同沪深300指数。股息率调整因子=股息率/(股价×总股本×自由流通靠档比例)。
五、样本调整
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中证中央企业红利指数、中证民营企业红利指数原则上每年调整样本一次,调整生效时间为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特殊情况也进行临时调整。在新一轮样本考察中,首先将不满足以下条件的原样本依次剔除:
(1)实际控制人属性没有发生变化;
(2)过去一年的现金股息率(税后)大于0.5%;
(2)过去一年内日均总市值排名落在全部A股的前90%;
(3)过去一年内日均成交金额排名落在全部A股的前90%。
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原样本股仍具有新样本空间的资格。每次调整时,在新样本空间中按照过去两年平均现金股息率(税后)进行排名,挑选排名居前的一定数量的股票组成新样本股。每次样本调整比例一般不超过20%,除非因实际控制人属性发生变化或不满足过去一年的现金股息率(税后)大于0.5%被首先剔除的原样本股票超过了20%。